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答: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玉溪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是怎样筹集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3.怎样参保?

答:参保人携带本人资料(即: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④重度残疾(一二级)及三、四级残疾人的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⑤五保供养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参保申请,填写《信息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即可。

4.怎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的缴费补贴有哪些?

答:养老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参保人根据自己选择的缴费档次,把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存折(卡)或社会保障卡,指定银行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应缴费名册定期扣缴保费,也可以通过 “云南人社12333” 手机APP客户端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目前个人缴费标准共设12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各级政府根据个人缴费情况予以政府补贴,对已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缴纳200元及以上的每增加100元给予10元的缴费补贴,但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对照表

档次

十一

十二

缴费标准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500

2000

政府补贴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30

个人账户

130

240

350

460

570

680

790

900

1010

1120

1630

2130

5.对特殊人群缴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省财政为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县区财政为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为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30元,为五保供养人员每人每年代缴不低于100元。

6.集体、其他组织或个人如何提供缴费帮助?

答: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每年记入个人账户的补助、资助金额之和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7.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以上,缴费年限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①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②制度实施时年满45年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持续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③制度实施时年龄不足45周岁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手续。

(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间:新平县2009年启动新农保2011年启动城居保,华宁县2010年启动新农保2011年启动城居保,红塔区、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5个县区2011年同步启动新农保、城居保,澄江县、易门县2个县2012年同步启动新农保、城居保。)

8.养老金由哪些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发放。

基础养老金:现行政策执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70元,省级基础养老金15元);60周岁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和五保供养人员由市县政府每人每月加发50元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一年市县政府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9.什么是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

答:年龄在55周岁至60周岁期间的重度残疾人,省政府在继续帮助其每年代缴200元保险费的同时,每人每月发放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标准与基础养老金(85元/人月)一致。

10. 哪些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600元。

12.对缴费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1)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在实施细则执行之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逐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缴费年限,可以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以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老农保并新农保时,原老农保折算的缴费年限和新农保、城居保的补缴年限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2.个人账户包括哪些?怎样计息?

答: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等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国家规定计息。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是怎样的?

答:各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讫今为止已调整了3次,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领取标准为55元,2012年1月起调为每人每月60元,2014年7月起调为每人每月75元,从2017年7月起调为每人每月85元。

14.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吗?

答: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而造成多领的养老金,按规定必须予以退回。

15.怎样办理参保关系转移?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仍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老农保、新农保、城居保是什么关系?

答:我市各县区于1994开始施行老农保政策,老农保完全以个人账户积累为主,没有财政投入,政府只负责推行政策和管理基金。2009年国家推行“政府统筹+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3年进行新老农保制度衔接老农保并入新农保,2014年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建立了更加公平、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人社部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进行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目前国家统一执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调整、完善,新的制度更加有利于提高和保障参保人的利益,能充分享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17.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或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首次领取的社会保障卡不收取个人制卡费用。

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到指定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即可(补卡需缴纳制卡工本费)。参保人领到新卡后需到乡镇劳动保障所登记,由经办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替换新的银行账号。

社会保障卡信息错误的,需到劳动保障所或县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开具信息变更证明,再到指定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8.参保人如何了解个人账户记录情况?

答:参保人可到县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或乡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查询了解个人账户记录情况,也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站查询。

(上述宣传内容按现行政策整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玉溪市社会保险局        2063196

红塔区社会保险局        2038003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        8017179

 澄江县社会保险局           6918689

 通海县社会保险局           3055391

华宁县社会保险局           5021788  

 易门县社会保险局           4968266  

 峨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4410257

 新平县社会保险局           7022501

 元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6553288

 

玉溪市社会保险局宣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