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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办内容
1.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3.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信息变更
4.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补缴及一次性补缴
【二】经办材料
(一)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易门县户籍的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参保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残疾人、五保户还需提供残疾证或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复印件;④农行卡复印件(本人到农行开卡时说明办养老保险用)。
(二)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注销条件:参保人员死亡或已领取企业退休金的人员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返还个人或家属,若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还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600元。
注销资料:死亡注销——①村委会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②派出所销户证明;③死者金融社保卡复印件;③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注销——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或退休金领取证明。
(三)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信息变更
变更内容:参保人发生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银行账号、特殊身份类别、缴费档次等信息变更时,需办理缴费档次及信息变更。
变更资料:①变更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变更依据复印件(户口簿、银行卡、残疾证、五保户供养证等)。
(四)易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补缴及一次性补缴
保费补缴:中断补缴——参保人因个人原因未按年缴费的,可对中断缴费年度应缴保费申请欠费补缴,中断补缴不享受财政补贴。
一次性补缴——参保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可以自愿选择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进行一次性补缴,同时享受财政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补缴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参保登记的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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