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二、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各1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各1份。

3、结婚证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各1份。

4、夫妻双方小1寸合影照(收取)1份。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或遗失证明(核验注销),复印件(留存)各1份,遗失证明(收取)各1份。

(二)选择性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或要求二孩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已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核验);

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收取);

3、属再婚的需提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核验);

4、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核验)。

三、办理程序

(一)登记对象可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乡便民服务中心领取或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下方点击“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卫生计生委”进入公示栏版块下载《玉溪市生育登记服务表》(见附件);

(二)登记对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证到县政务中心大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办理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由单位、村(社区)出具证明,到卫计窗口审查注销。

(三)夫妻双方携带填写好的《玉溪市生育登记服务表》及所需材料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可办理,现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五、办事窗口

绿汁镇为民服务中心大厅


六、收费标准

免费登记。


附件:玉溪市生育登记服务表.doc


绿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