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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政策规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实施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各类人才。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管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2.有关职责分工。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易门县财政局牵头;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工作。2018年举办 “春风行动”、省外企业专场招聘会等招聘18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2280个,当场达成就业意向1855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80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1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4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3%,控制在4%以下,农村劳动力培训1.672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13万人次,新增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4906人次,青年创业园入驻孵化企业9户,吸纳就业30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22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47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12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1.08亿元。
2.社会保障工作。20108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426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11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15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037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611人,参加工伤保险2.26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3933万人,均圆满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金融社保卡工作,持卡人群不断增加,我县持卡数为15.9421万张,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的101.2%。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3.人社行业扶贫工作。突出精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扶贫专项行动。2018年新增转移就业1351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户1448人次。就业培训1672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834人。开展两个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保医保100%参保,各项社保待遇得到认真落实。
4.人才人事工作。规范完善公务员、事业人员队伍管理工作。在做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日常管理教育基础上,严格按照《易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完成人员规范流动6人。规范人事招考招聘工作。2018年,招录公务员22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中大学毕业生就业25人。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团县委等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抓紧抓实人才工作。在做好企业人才开展奖励的基础上,成立教育、医疗卫生等六个领域人才服务协会,采取“制定一套人才工作制度、配套一个人才活动场所”等七个一措施,抓实人才服务协会工作。突出高层人才引进,依靠创业平台吸纳人才,引进一批国家、省、市级高水平专家和研发团队落户易门。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2018年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45起,向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办函26份,协调处理23起,涉及劳动者140名,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55余万元。办理10822人劳动合同登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685人,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受理劳动争议纠纷26件,结案24件,结案率92.3%,涉及待遇金额88.79万元。
6.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向上争取资金三项重点工作。2018年,完成招商引资8630万元,完成任务数 8000 万元的107.87 %;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141.12万元,完成任务数 5000万元的102.82%;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3230万元,完成任务数 3200万元的100.9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081,07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1,079.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93,435.40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建拨款和对企业的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017,599.67元。其中:基本支出9,017,599.6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元3,851,348.35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建拨款支出、对企业的补助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0,926.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973.91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企业的补助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50,000.00元,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已建设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7,599.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3,851,348.35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易门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减少了基建拨款支出、对企业的补助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00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困难农民工慰问、军转干部安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6,46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日常办公经费、对企业的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3,91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2,2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6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15.07元,完成预算的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92.07元,完成预算的7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23.00元,完成预算的99.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强化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984.93元,下降2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07.93元,下降2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77.00元,下降20.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强化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92.07元,占46.92%;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3.00元,占53.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92.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92.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3.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对下督查检查、调研、指导,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926.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973.91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企业的补助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55,926.97元、资本性支出180,000.00元、对企业的补助48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9,862,194.00元,其中,流动资产231,557.17元,固定资产2,680,63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5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13,32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04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169,39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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