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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元佳陶瓷
索引号: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1-14 11:21:07
修改时间:2018-11-20 11: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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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二 | |||||
| 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 2018年11月14日- 2018年11月19日。联系电话:0877-4962043、4862268(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4962043、4862268 通讯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兴隆巷2号;邮 编:651100 | |||||
| 项目名称 | 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玉溪市易门县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 | 建设单位 | 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易门元佳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技改项目,技改工程内容为提高厂内第3条陶瓷生产线原料之一钾长石品质,厂内技改增加一个钾长石湿法球磨+水洗除铁车间,设计处理规模12万t/a,保障陶瓷生产中原料球磨在设备故障下正常稳定供料,陶瓷生产球磨车间增加23台备用式球磨机;改造厂内两套污水处理站到西厂界外通过的园区污水管道间的全厂污水排放口和管线,污水管网改造总计500m。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备案编号:185304253071026),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32%。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技改后,全厂主要环境影响为:1、干燥塔燃煤烟气、陶瓷窑燃煤气烟气;压机、干磨边、配料、原料堆场、煤棚粉尘大气环境影响。2、施釉、印花废水、烟气脱硫废水、煤气站酚水等生产废水,煤气间接冷却、压机冷却水、钾长石洗矿车间设备冷却水;钾长石洗矿车间洗矿废水和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环境影响。3、干燥塔燃煤炉渣、煤气发生炉炉渣,烟气除尘脱硫烟粉尘和脱硫渣,压机、磨边机除尘粉尘,煤焦油、不合格产品、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等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环境影响;4、项目噪声厂界达标及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5、煤气发生炉煤气泄漏环境风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废气治理措施为:原料堆存、燃煤堆存入堆棚,物料给料均设置在厂房内,原料、燃料堆棚建设喷雾降尘系统,车间和配料区通过场地清扫来保持清洁;钾长石破碎筛分车间封闭,且车间内安装喷雾降尘设施;4座干燥塔链排炉燃煤烟气经4套旋风除尘+水幕除尘+布袋除尘后和3条陶瓷窑窑炉烟气经一套双碱脱硫后共同从一根35m烟囱外排;1、2线压机粉尘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经一根15m烟囱外排;3线压机粉尘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经一根25m烟囱外排;干磨边粉尘对各产尘点集气收集+布袋收尘后经1根15m烟囱外排。废水治理措施:施釉、印花、水磨废水设一组容积1280 m3收集池收集后回用陶瓷原料球磨;烟气双碱脱硫废水设1组容积980 m3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四座干燥塔燃煤烟气水幕除尘废水由4组648m3/组的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含酚废水设一组容积130m3收集池收集后喷入干燥塔链排炉高温焚烧处置;煤气站煤气间接冷却水设一组容积90m3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钾长石洗矿车间洗矿废水设总容积700m3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钾长石洗矿车间设备冷却水设一组容积300m3收集池收集后循环回用;厂内生活污水由两套地埋式生化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进入园区污水管道,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设有三组收集池(煤气站一个,容积50 m3,南厂界外两个,每个容积880 m3)。固废收集处置措施:燃煤炉渣在原料堆棚和煤棚内设角落收集,不定期由砖厂清理利用;烟气、废气除尘灰、生产废品、生产废水沉淀污泥返回球磨工段做原料;煤气站煤焦油不定期销售给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废机油用废机油桶收集后,用于窑炉转动润滑利用;产品包装废包装材料纸箱、包装带收集后出售给物资收购部门;生活垃圾用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噪声采取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靠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生产设备基础固定减震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噪声治理后做到厂界达标。煤气站产生的煤气,防止煤气泄漏中毒事故发生,采取多节点设置水封截流阀、实时监控和巡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等来防范煤气泄漏事故。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没有开展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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