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4962043、4862268(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4962043、4862268

   通讯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兴隆巷2号;邮 编:651100








序号 项目 建设 建设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名称 地点 单位 
1电炉酸雾吸收塔升级改造项目易门县浦贝乡云南易门诺达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民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县浦贝乡,2020年6月8日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项目编码:205304253360022),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2%,建设内容为:安装2座酸雾吸收塔进行废气收集处理(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拆除原有4台电炉、更换为2台新型电炉。其余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变。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内容为拆除旧设施,原址上安装新设施,施工过程基本无混凝土及砂石使用环节。
总之,本次工程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20m3/d,排入项目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原有吸收塔自2020年8月20日,停运至今,塔内无残留废酸液和碱液。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吊装机等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声级值一般在80~95dB。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施工时间,进行了分段施工;
②加强车辆管理,并控制车辆鸣笛;
③项目已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做到文明作业。
4、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0.5t。对于这部分建筑垃圾,已由施工方运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拆除的旧电炉属于可回收物资,电炉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5t,已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综上施工期较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且都进行了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项目生产废水经生产污水设备处理后全都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生活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和道路降尘用水。
(2)雨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
(3)生活废水
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年用新鲜水量780m3/a;废水产生量为1.90m3/d、570m3/a;废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植物的绿化和道路降尘。
(4)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收集至镀锌废水收集池中,通过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不外排。
(5)废水处置方式
建有两个容积为72m³生产镀锌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植物绿化和道路降尘。
(6)废水处理设施可靠性分析
①化粪池处理效果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员工生活废水及公厕废水产生量为2.08m³/d,项目化粪池容积为3m³,容积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12h-24h的要求。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化粪池污泥进行清掏。
②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8m3/d,变化系数取1.2,项目依托1个处理能力不低于3m3/d的污水处理设施,保证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厂区洒水降尘。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为“物化处理—厌氧生化处理—好氧生化处理—物化处理”,出水回用于绿化,厂区绿化面积为288㎡,每平方米绿化用水量0.007m³,采用人工浇洒。
③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分析
生产废水依托原有项目5m³/h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中和、板框压滤后将废水打至高位罐(5m³)继续回用到清洗、酸雾吸收工段。
④生产废水源强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锌离子和化学需氧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HJ 984—2018)中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本项目采用产污系数法对生产废水源强进行核算;
D锌离子=429475.1×28.5×(1-98/100)×(1-95/100)×10-6=0.01224t/a
D化学需氧量=429475.1×211.46×(1-98/100)×(1-95/100)×10-6=0.09082t/a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酸雾吸收、清洗工段,废水各污染物严禁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项目废水处理回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分析 
①生产废水排至2个容积为72m³镀锌废水收集池,依托原有项目建设的5m³/h的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将废水打至高位罐(5m³),回用于生产各工序。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化学中和+板框压滤”。当项目发生废水泄露事故时,假设一条生产线10个水槽全部发生泄露泄露,泄露总水量为9.6m³,依托原有项目设有一座容积为15m³的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可满足要求。若生产污水系统发生故障,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318t/d,事故事故应急池可以容纳4天的产生废水量,可满足要求。若事故持续时间过长,则调整生产计划,必要时停产,坚决杜绝废水发生事故。
②项目域内建有288㎡绿化,废水产生量为2.08m³/d,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降尘。
(8)酸雾吸收塔的防腐、防渗措施
新建的酸雾吸收塔采用耐腐蚀防渗的PVC材质制成,吸收液池需要需要做好防渗、耐腐蚀工作,可将老酸雾吸收塔改造为吸收液循环水池。严禁吸收液下渗。在酸雾吸收塔周围应设置围堰,而且吸收液收集及输送管渠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认真进行防腐防漏处理,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和检修。
(9)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分析
因项目生产废水中含有锌等重金属,发生事故时还会产生酸性废水,这些污水若通过循环水池或非正常情况下下渗地下水,将严重污染地下水,使地下水重金属含量、pH值等超标。
若发生事故排放,生产废水排至外环境地表水。严重污染周边地表水,使地表水重金属含量、pH值等超标。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 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附录A,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行业类别,附表A第51项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报告表,属于Ⅳ类项目。,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废水经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池有防腐、防渗措施,以保证生产废水在循环水池内不下渗到地下水中;生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抑尘,不外排。项目废水做到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水对浅层地下水影响较小不进行详细分析。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项目工艺流程的分析可得出,建设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酸洗工段无组织排放的酸雾和酸雾吸收塔排放的废气,其次是电炉退火废气、汽车尾气、饮食油烟废气。
(1)酸洗工段无组织排放的酸雾和酸雾吸收塔排放的废气
电镀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污染主要是酸性废气。酸雾主要产生于酸洗槽,酸洗槽规格为长4m×宽0.6m×高0.4m,共8个酸洗槽;每座吸收塔负责吸收4个酸洗槽生产的酸雾,即2条生产线的酸雾吸收。电镀过程的盐酸槽一般含15%HCL,酸雾是由盐酸液表面蒸发产生的,酸雾中含有盐酸。各电镀槽也会有少量酸性废气产生,该挥发气体为盐酸蒸汽和水蒸气的混合物,根据《环境统计手册》,盐酸酸洗工序中的酸蒸发量通过计算式计算,8个酸洗槽产生的酸雾量为0.0576t/a;两座吸收塔的集气罩对酸雾的吸收率不低于90%,即两座酸雾吸收塔总吸收量为0.05184t/a;未收集的10%的酸雾以无组织的吸收排入大气环境,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76t/a。
吸收塔采用10Kg/m³碳酸钠溶液作为酸雾吸收塔吸收液,酸雾吸收塔的吸收效果不低于90%,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052t/a。
(2)进出厂区车辆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车辆驶入、驶出时排放的少量尾气,进出项目的车辆每天大约4辆,车辆排出的尾气中含CH、NOx、CO 等少量污染物,排放量难以计量,据类比排放量比较小且呈无组织排放,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电炉退火废气
电炉为本次技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技改后生产产能不变,采用的两台新型的厢式电加热炉,一台功率为375KW,一台为240KW,技改后全厂电炉总功率为615KW;原电炉单台功率为200KW,全厂电炉总功率为800KW,全厂功率下降185KW,能耗降低23.13%,预计全年满负荷生产节约133.2万KW·h电能。属于企业的节能降耗措施。
根据《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八册内容:电加热炉废气污染指标区间选取内容,电炉加热过程中无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所以本项目技改的原有生产线电炉加热过程中无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不设排气筒。本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黑铁丝退火产生的烟气,根据《第一次全国工业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八册内容: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可知烟尘的排放系数为1.319kg/t产品,本项目烟尘产生量为10.552t/a。项目采用电加热退火炉,且退火区域为密封,故加热时仅有极少量退火烟气粉尘溢出,为无组织排放源。项目的厂房为密闭式,且粉尘易于沉降,通过厂房阻隔和自然沉降等措施处理,预计95%的颗粒物沉降至厂房内,烟尘排放量为:0.5276t/a,电炉退火分两个车间,因此单个生产车间电炉烟尘排放量为0.2638t/a(0.0366kg/h),根据验收及自行监测报告可知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0mg/m3。项目电炉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剥壳、冷拔丝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剥壳、拔丝工序产生的粉尘,该工序未发生改动。根据类比同类行业,剥壳、拔丝过程中粉尘排放速率为0.5kg/h(3.6t/a)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逸散。由于该无组织粉尘中主要为金属颗粒物和拔丝粉颗粒物,质量较重,本项目采取密闭车间措施,并加强机械通风加速粉尘沉降,粉尘绝大部分沉降于拔丝机周围,本项目在拔丝机下方设置收集箱,并保持箱内卫生,定期进行清理、收集,同时在拔丝粉槽上方进行遮盖。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0.017kg/h,0.122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原有项目用地上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附录A表A.1,项目类别属于属于“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他”,为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有的固定声源为拉丝机、收线机、泵、风机、电炉。拉丝机噪声源强度约80-85dB(A);收线机噪声源强度约为75-85dB(A);泵噪声源强度约为75-85dB(A);移动噪声源为进厂车辆的汽车发动机噪声,噪声源强约为55~85dB(A)。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HJ 984—2018)中附表G.2可知:室内声源厂房降噪效果为10-15dB(A),设备减震降噪效果为15-20dB(A),本项目综合考虑降噪效果取值为15dB(A);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技改后厂界四周噪声达标。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如下措施:
A、对噪声的控制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和减震装置;
B、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C、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D、另外对靠近噪声源工作的操作人员,采取配戴耳罩的方法,降低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电镀槽渣(泥)、酸洗槽渣(泥)、清洗槽渣(泥)、生产废水污泥、酸雾吸收塔中和渣(泥)、废机油、拆除的旧吸收塔和电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隔油池油污、氧化皮、废料、废皂化液屑。
(1)一般固废
a、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a。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并入周边村庄垃圾回收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b、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本项目进入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量为570m3/a,污泥量按污水量的0.1%计算,则项目污泥产生量为0.57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c、隔油池油污
项目食堂配套隔油池会产生一定的油污,本项目不新增油污,油污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d、氧化皮、废料
冷拔丝、退火工序(含冷却槽渣)一年产生氧化皮产生60t,产生废料80t;委托云南乾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收购。
e、废皂化液屑
废皂化液主要是冷拔丝工序的润滑剂,废皂化液里面含有大量铁屑,一年产生0.5吨收集后一同收集至氧化皮堆场,委托云南乾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收购。废皂化液用于擦洗设备。
f、旧吸收塔和电炉
原有酸雾吸收塔和电炉属于可回收资源,电炉委托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本次技改旧吸收塔作为新建酸雾吸收塔吸收液循环池使用。
g、酸雾酸雾吸收塔中和渣(泥)
每年生产酸雾酸雾吸收塔中和渣(泥)0.1t,并入至电镀槽渣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
据原有项目实际运营经验,本项目每年产生的废酸、电镀槽渣(泥)、酸洗槽渣(泥)、清洗槽渣(泥)、生产废水污泥、酸雾吸收塔中和渣(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1间占地面积为10㎡危废暂存间,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危险废物由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
将酸雾吸收塔及循环水池作为风险源编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定期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矿山机械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基元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备案〔2019〕125号)对投资项目备案,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666.71m2,建筑面积7855m2,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生活及管理区、职工宿舍、办公楼等,建成后年产矿山机械设备1500台/套、聚氨酯配件100吨。施工期:(1)废水:由于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工作,施工时间短,施工人员较少,且施工人员均为项目区周边居民,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依托明耀博科技已建成的卫生间,可供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使用,生活污水不外排。(2)废气:加大对施工路面洒水的频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不宜长时间堆放;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实施标准化施工,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3)噪声: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使现场固定噪声、振动源相对集中,缩小噪声振动干扰的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点至凌晨6点禁止施工,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在装修及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运营期:(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晴天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不外排。(2)废气: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生产小型聚氨酯配件、聚氨酯配件的加热混合、浇注、加热定型工序中有VOCs产生,拟在加热混合、浇注、加热定型工序上方设集气罩,集气罩分别收集后利用引风机引入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15m高的排气筒(G2、G3)排放;项目喷漆废气先经油漆过滤纸箱处理后经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4)排放;焊接烟尘设置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装置,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换气,加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粉尘的稀释、扩散。(3)噪声:设备选型式应选用低噪声密闭型设备,各设备在安装之前均设置减震基础,空压机应设置独立的隔声机房;合理布局,通过墙体隔离及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加强绿化建设;合理安排生产时间。(4)固废:切割粉尘、金属废边角料、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回收商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废聚氨酯预聚体包装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油漆桶、废油漆过滤纸、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年产1000吨日用家居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柔极塑料有限公司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9﹞167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95%。该项目占地面积6426.7m2,建筑面积3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综合楼等,生产线6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家居塑料制品1000吨。一、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风速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蓬布遮盖原料;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③施工期间混凝土结构构筑物立面应设置防尘帷幕,减少粉尘扩散;④砂浆搅拌所需沙、水泥等施工材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用覆盖物覆盖,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⑤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减少粉尘、扬尘扩散。
运营期:①项目拟在各注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注塑废气,通过管道连接汇总,管道末端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②注塑过程中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VOCs废气经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③项目塑料次品、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破碎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4套)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④食堂油烟拟在食堂内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并高于楼顶1.5m处排放;⑤在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装置,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换气,加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粉尘的稀释、扩散;⑥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异味影响。
二、水污染物                                                                                                
施工期:①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全部回用于场内混凝土养护水、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正常情况下,没有施工废水外排;②施工场地内拟搭建临时卫生旱厕,粪便委托环卫部门抽吸清运处置。施工人员洗手清洁废水由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将其回用作洒水抑尘等,不外排;③项目在施工区域周围建设截排水沟,并在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沉砂池,沉砂池容积不小于30m³,收集暴雨径流使其经沉砂池处理后外排。
运营期:①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分类处理、分类排放;②运营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
施工期: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②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④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⑤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运营期:①设备选型式应选用低噪声密闭型设备,各设备在安装之前均设置减震基础,基座加固处理,避免设备直接与地面接触,从而减弱震动传递,降低噪声;②合理布局,通过墙体隔离及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及振动污染,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杜绝扰民纠纷的发生;③加强绿化建设,在厂界四周利用空地种植高大乔木,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④加强管理,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禁鸣,减轻汽车噪声对厂区内外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①拟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应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场地内垃圾收集设施中,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①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在厂区内重复使用,不可利用的外售回收商资源化利用处置;②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经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使用;③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⑤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同化粪池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处置;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易门重生老年病医院扩建项目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402号易门重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民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402号,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18﹞41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该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13865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床位200张,按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改扩建,配套附属设施,医疗设备及工具购置。(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规范收集利用,禁止外排;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固体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禁止废水不达标外排。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消毒杀菌处理,依托原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规定的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中的最严指标,经医院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市政管网。
(三)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禁止乱堆乱放;医疗废物应做到分类收集、包装、贮存在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5年产6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麦子田片区(租用云南佳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云南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麦子田片区(租用云南佳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易发改备案〔2020〕89号),同意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3%。项目总用地面积2001m2,建设防水卷材生产线,购置燃油(气)导热油锅炉1台。1、废气
①石粉储罐:罐顶设置WAM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处理后,颗粒物由罐顶20m高呼吸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标准要求。
②沥青加热熔化、搅拌、保温、浸涂等工段:设置集气罩,废气由引风机抽送管道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沥青烟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8kg/h;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30×10-3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50×10-3kg/h),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燃油导热油炉:设置1套引风机引至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颗粒物30mg/m3、SO2250mg/m3、NOx200mg/m3,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①项目区雨水经园区雨水沟、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园区东侧岔河大沟;②项目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依托云南佳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岔河大沟。③项目湿式除尘设备废水和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生活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距离项目区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都在项目区边界500m以外。由于生产车间机械设备都建设有彩钢瓦棚房,生产设备噪声通过距离衰减、植被吸收、空气吸收后,到达距离项目区较近的南侧537m上村环境保护目标处声压级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湿式除尘设备沉渣、更换的废活性炭、导热油、废矿物油、湿式除尘循环水池浮油、循环水池污泥、生活垃圾、厨房废水隔油池废油等,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可100%得到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年产100吨新型冰片生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易门工业园区六街片区云南林缘香料有限公司河北嘉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六街片区,2017年1月日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175304252710002),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6%。项目主要技改内容:依托原有项目脂化蒸馏车间采用乙醇结晶方式对原产1000吨冰片中100吨冰片进行技术开发,生产100吨新型冰片,其余900吨仍使用汽油结晶方式生产,总产能1000吨冰片不变;新建100吨新型冰片皂化车间、新增草酸干燥和偏钛酸净化工艺;燃煤锅炉(8t/h)淘汰拆除改造为天然气锅(6t/h);原煤堆场改造为危废暂存间。废气:草酸干燥废水通过布袋除尘+水膜吸收系统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原冰片酯化皂化车间和新型冰片皂化车间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在烘干车间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排放;技改后公司燃气锅炉直接替代原项目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炉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项目草酸干燥、偏钛酸净化均在厂房内进行,无组织粉尘经厂房自然沉降后排放;冰片生产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量较小,且生产区通风条件好,厂区面积较大,可以通过空气扩散及时消除废气积累;(2)废水:对冰片生产区雨水管和污水管进行完善;生产废水依托公司新建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高振动设备安装减震垫;(4)固废:本技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乙醇包装桶由废品收购商收购;机修含油抹布、手套经统一收集后与公司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设置一个15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5)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区、原酯化-皂化车间、新型皂化车间、储罐区等;一般防渗区:无水草酸偏钛酸制备车间、松脂加工区、结晶车间、实验室等;简单防渗区:松香冷却间、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区、锅炉房等)措施。
7年产10000吨铸件铸造技术改造项目易门县绿汁镇易门恒盟工贸有限公司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县绿汁镇,2020年1月8日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5304253140001),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改建,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8%,改建内容为:淘汰现有10台0.75吨铝壳中频电炉,购置6台0.75吨新式节能型串联谐振钢壳炉;新增自动造型机、砂处理系统、射芯机、消失模生产线等,建设铸造生产线,形成10000吨铸件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耐磨球、衬板铸件和机械配件铸件;生产工艺包括熔化、造型浇铸、退火、清砂、抛丸等。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中频炉设置集气罩及水膜除尘1套+1根15m高排气筒,自动造型生产线设置2套布袋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落砂、砂再生废气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消失模浇铸设置集气罩及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根15m高排气筒。中频炉颗粒物经处理后达《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自动造型、落砂、砂再生颗粒物经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消失模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3)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标准限值。
(4)厂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浇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生产设备经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该项目每年机械加工产生的边角余料废铁屑,收集后回到中频炉中进行熔化。
(2)中频炉炉渣出售给废炉渣厂综合利用。
(3)再生砂系统产生的废砂收集后出售给周边新型墙材公司回收利用。
(4)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
(5)淬火池沉渣收集后外售。
(6)含油危废:废机油、废淬火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7)废活性炭:与废机油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8)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年回收20万吨建筑固体垃圾石材废料加工项目易门县六街街道易门毅达石材有限公司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县六街街道,2020年1月14日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5304253030011),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租用昆钢钙镁熔剂有限公司建设用地0.2亩(占用林地3.8亩)进行项目建设,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48%,建设内容为:购置破碎机2台、筛分机2台、皮带运输机10条建设石料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主要原料为建筑固体垃圾(3万吨)、石材废料(17万吨),产品为公分石、公厘石、瓜子石。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废气:应适时洒水降尘,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湿润,合理安排进入工地车辆,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采取限速行驶,运输车辆使用车厢可封闭式的车型或车辆加蓬处理。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并加大洒水抑尘的力度。2、施工废水:施工用水“用多少,取多少”,避免废水的产生。若有少量施工废水产生,可设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然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不排放。项目施工中遇强降雨时应停止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做好排水措施,加强巡查管护。生活污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结合运行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需求,可在办公生活区旁设旱厕和1.0m3沉淀池各一个,生活粪便排入旱厕,旱厕请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于沤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降尘,不排放。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施工区外围的雨水截流沟,末端设沉淀池,经沉淀澄清后的雨水首先考虑回用于施工,多余部分排入附近沟箐。3、施工噪声: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输时间,应禁止夜间运输,并避开早晨、中午等休息时段,尽可能避开村镇。车辆经过村庄附近时应限速和禁止鸣笛。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4、施工固废:施工期场内土石方互相调用,内部平衡后不产生永久废弃渣。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经过分拣、剔除后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用于进厂道路回填,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加强施工期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和随意抛弃。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为实现收集雨水的回用,环评提出在生产区西北部设25m3沉砂回用雨水池,采用三级沉淀结构。成品堆场(碎石堆场、泥土堆场)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四面围挡,地面铺垫碎石;生产区四周设设截排水沟,端接入拟设的25m3沉砂回用池,遇连续雨季,回用不完部分排入附近山箐。在办公生活区旁设旱厕,粪污利用旱厕收集,并请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于沤肥;在食堂旁设1m3隔油池和1m3沉淀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1m3沉淀池,其他洗涤废水则直接排入1m3沉淀池,经降解、澄清后回用于降尘等,不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职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减少新鲜水用量,尽可能避免多余废水的产生。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控制装卸运输等扬尘,保持运输道路地面潮湿。加强车辆管理,在车辆两边加装挡板,条件具备时遮盖篷布进行密闭运输;进场道路铺垫碎石,运输车辆应限速,严禁超载;尽量选择在低风速的工况下运输;对集中装卸作业点设洒水降尘设施,并定期洒水降尘。原料破碎过程中采取湿式破碎法,卸料喷雾降尘;粗破碎机筛分机设置布袋除尘装置+15m高排气筒,共3套。将破碎、筛分系统布置于封闭车间内。细破碎进料设置喷雾降尘,采用湿法密闭破碎工艺。碎石堆场和泥土堆场均设于车间内,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地面铺垫碎石。砂石料堆场设喷雾降尘设施。                                                                                                                                                                                   3、声环境保护措施:设备选型时选用小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以减少振动的传递,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固定设备(如:破碎机、筛分机等)布置于密闭车间内。加强工人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控制车速、严禁鸣号,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为消除或减轻外部运输噪声造成的环境影响,应选择在白天运输,严禁在午休或者夜间运输,合理调度运输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对长期在高噪声设备(如破碎机、筛分机等)旁工作的职工配发个人降噪设备。禁止夜间进行破碎、筛分等高噪声作业。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筛分泥土应及时清运至协议排土场处置,避免泥土在厂区大量、长时间堆存。项目设备维修主要涉及生产设备及大型机械,比如挖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等,此过程维修业主自主无法维修,均是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设备维修及机油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油直接由维修人员带走处置,本项目不收集也不储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雨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然后与项目筛分泥土一同运至排土场处置。鄂式破碎机2000t/d筛分机布袋除尘回收粉尘与公厘石一同外售,500t/d筛分机布袋除尘回收粉尘与泥土一起运至排土场。。5、环境风险措施:油库进行地面硬化,油罐应采用双层罐,油罐上有液位测量装置。油罐区设置围堰,油罐围堰应做防渗处理,防渗条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柴油罐围堰的管理和维护
9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技改项目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易门县东源水泥有限公司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2020年5月14日经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5304253020016),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在原东源水泥厂原料堆场基础上改建,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8.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98%,建设内容为:1套干混砂浆生产线(30万吨)、储料筒仓、产品筒仓、石料料棚、配料站等;主要原料为水泥、粉煤灰、石料、外加剂,主要产品为干混砂浆和机制砂;生产工艺包括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搅拌、出产品。(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员工食宿依托水泥厂设施,本项目不新增绿化,无绿化用水,项目区建成后厂房和料场均为彩钢瓦结构,雨水沿排水沟直接排入水泥厂雨水沟,不会产生初期地表径流雨水。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经预测结果可知,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搅拌、存储和包装有组织粉尘均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破碎和筛分的有组织粉尘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本项目无组织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建设项目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值出现在52m处,项目在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从预测结果看,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经厂房阻隔、加减振垫等措施进行降噪后,项目噪声贡献值在厂界东、西、北三面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南面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在落实本环评补充的各项措施后,可有效降噪,以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生产各工段的粉尘,除尘器的收集粉尘为442.783t /a,由工人定期清理后运送至生产工段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机油产生量为产生量为0.05t/a,暂存于危废桶内后统一收集于水泥厂危废暂存间内,设置管理台账,回用于厂区设备维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