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8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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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文号日期项目拟审批文件
1玉溪市易门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3年)易环审〔2024〕18号2024年8月13日

易环审〔2024〕18号-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易门县泽玉供水有限公司玉溪市易门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