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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5年6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无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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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5年6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4962043、4862268(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4962043、4862268 通讯地址:易门县易兴路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651100 | ||||||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置10万吨固废项目 | 易门县六街街道二街社区迤栖冲 | 易门润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六街街道二街社区迤栖冲,租用易门志成建材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502-530425-04-01-378880),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98%。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拟占地面积10亩,新建10万吨固废破碎研磨湿选水处理设施、产品烘干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尾矿渣→原料预处理破碎筛分→原料预处理干抛磁选→一次研磨粗磁选→二次研磨粗磁选→一次重选螺旋流槽粗选→二次重选摇床精选→盘式陶瓷过滤器脱水→烘干→分筛装包→成品。项目建成后年处置10万吨固废,生产88%还原铁粉铁6000吨、85%还原铁粉4000吨,尾渣4.5万吨、尾泥3.5万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规范收集利用,禁止外排;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固体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扰民。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严禁污水外排。项目厂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53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是打浆废水、尾渣及成品脱水产生的废水,车间内设置水处理罐区,罐区设置4个污水罐(单个容积为50m3),加入絮凝剂后进行二级沉淀,设置1个清水罐(容积为150m3),日处理规模600m3/d,生产废水处理后通过水泵抽回生产系统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待晴天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水处理罐区设置事故池,容积200m3,池子须防渗处理,水处理设施及生产系统事故时将水排入事故池。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项目废气治理。烘干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旋风除尘+喷淋塔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规范物料堆存,原料、尾渣、磁铁粉不得露天堆放,车间内布置原料区、预处理区、研磨磁选区、重选区、烘干区、产品区(860m2)、尾渣区(700m2)、尾泥区(700m2)、水处理区,物料堆存、物料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厂房、物料仓为封闭式结构(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厂房内顶部加装喷淋设施,落实“三防”措施;汽车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加盖篷布、出厂车辆须进行冲洗后方可出厂、严禁超载、途经居民聚居区时降低车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离、合理布局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控制原辅料来源及合法性。禁止接收危险废物、原矿、少有毒有害、无明确来源或环保手续不全企业的原料,原料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环评批复、验收证明、固废台账等文件,并建立供应商环保档案备查;原料入场前需进行监测和不是危险废物的认定,若原料中砷、镉、铅等重金属含量超过限值,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堆存设施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立原辅料全生命周期台账,记录每批次原料的来源、数量、成分检测数据、运输信息及使用去向,变更原辅料应及时向分局报备,若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 (六)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进出物料必须有台账记录,不得超出环评报告范围堆存,不得随意乱堆乱倒,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车间降尘灰、旋风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球磨机作为原料使用;喷淋塔沉渣收集后返回球磨机作为原料使用;磁选后的尾渣及尾泥脱水后堆存,定期外售至具备综合处置能力的单位,不得随意堆存、倾倒;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七)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一步彻底优化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截排水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完善精矿池、尾矿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循环收集回用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设施,精矿池、尾矿水沉淀池、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提供防渗相关证明资料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原料货棚、生产车间、尾矿货棚、精矿货棚、尾矿脱水料仓、精矿脱水料仓等须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沉淀池、回水池、隔油池、化粪池、清水池、雨水收集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2 | 易门天源方解石加工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渣改建项目 | 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 | 易门天源方解石加工有限公司 | 云南亚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易门天源方解石加工有限公司原场地内,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504-530425-04-01-503462),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为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占项目投资的5.9%。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拟占地面积为3104m2,其中建设生产车间约3000m2、办公区104m2,建设1条废渣处理生产线,主要设备为磨机、磁选机、脱水机等相关设备,配套相关环保设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原料→原料堆放、装卸→给料→筛分→磨机→磁选→浓缩→脱水→烘干→成品,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处理15万吨废渣,年产铁精粉约6万吨的生产规模。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规范收集利用,禁止外排;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固体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扰民。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严禁污水外排。项目厂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40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是打浆废水、尾渣及成品脱水产生的废水,设置1个80t筒仓设置1个铁精粉浓缩罐;设置1个200t尾渣浓缩罐,物料经浓缩罐浓缩沉淀后,清液进入300m3高位水池作为回用水使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生活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待晴天用于厂区绿化用水或洒水抑尘,不外排;设置事故池,容积150m3,池子须防渗处理,水处理设施及生产系统事故时将水排入事故池。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项目废气治理。有组织烘干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规范物料堆存,原料、尾渣、磁铁粉不得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区、生产区、物料堆放区,生产车间中部设置800m2的生产区,设有给料机、磨机、磁选机、脱水机、皮带输送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下料口设一套喷淋设施,下料过程中进行物料喷淋;生产车间南侧设置1100m2的原料区,设置喷淋设施,定期喷淋洒水降尘,堆放区内物料分类分区暂存,分别为铁精粉暂存区、尾渣暂存区、烘干物料暂存区,物料堆存、物料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厂房为封闭式结构(仅留设运输车辆进出口),厂房内顶部加装喷淋设施;汽车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加盖篷布、出厂车辆须进行冲洗后方可出厂、严禁超载、途经居民聚居区时降低车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离、合理布局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控制原辅料来源及合法性。禁止接收危险废物、原矿、少有毒有害、无明确来源或环保手续不全企业的原料,原料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环评批复、验收证明、固废台账等文件,并建立供应商环保档案备查;原料入场前需进行监测和不是危险废物的认定,若原料中砷、镉、铅等重金属含量超过限值,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堆存设施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立原辅料全生命周期台账,记录每批次原料的来源、数量、成分检测数据、运输信息及使用去向,变更原辅料应及时向分局报备,若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 (六)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进出物料必须有台账记录,不得超出环评报告范围堆存,不得随意乱堆乱倒,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车间降尘灰、旋风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返回球磨机作为原料使用;喷淋塔沉渣收集后返回球磨机作为原料使用;磁选后的尾渣及尾泥脱水后堆存,定期外售至具备综合处置能力的单位,不得随意堆存、倾倒;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七)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一步彻底优化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截排水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完善精矿池、尾矿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循环收集回用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设施,精矿池、尾矿水沉淀池、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提供防渗相关证明资料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原料货棚、生产车间、尾矿货棚、精矿货棚、尾矿脱水料仓、精矿脱水料仓等须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沉淀池、回水池、隔油池、化粪池、清水池、雨水收集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3 | 木质展柜及钢木货架生产项目 | 易门县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 云南厚德展柜制造有限公司 | 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云南同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内),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530425-21-03-046163),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7万元,占项目投资的2.74%。该项目为迁建项目,项目拟占地面积为5186m2,其中建设生产车间约4986m2、办公区190m2,本项目建设木质展柜及钢木货架生产,建设木质展柜生产线1条、钢木货架生产线1条。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木质展柜生产工艺流程简述:板材→开料→精裁→雕刻→封边→打孔、排钻→组装→成品。(2)钢木货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钢管→切割、冲孔、折弯→焊接→组装→成品。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木质展柜7500m2、钢木货架7500m2的生产规模。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规范收集利用,禁止外排;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固体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扰民。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近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暂存于回用水池,回用于绿化、道路硬化区清扫用水,不外排;待易门产业园区六街和麦子田片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和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你公司承诺的纳管标准(你公司与污水处理厂协议进水水质标准:即pH值为7~8、CODcr≤40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SS≤200mg/L、总氮≤45mg/L、总磷≤4mg/L)后排入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六街和麦子田片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无生产废水。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项目废气治理。木质展柜下料、雕刻、打孔、排钻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8台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设置2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厂房隔离、合理布局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北侧、南侧、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焊接废料经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板材加工商回收利用;封边胶包装桶交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必行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4 | 年产90万吨石灰石原料建设项目 | 易门县六街街道瓦家底 | 云南中瑞(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六街街道瓦家底,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11-530425-04-01-917245),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为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2万元,占项目投资的60.76%。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成年产9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线,采矿证号C5304252010047120062074,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137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22年3月21日至2031年3月21日;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2000.8米至1825米,项目建设后形成年产石灰石原料90万t/a的生产规模。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规范收集利用,禁止外排;采取围挡(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固体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扰民。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运营期露天采场、表土堆场、料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设置不小于335m3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收集,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多余部分排入回用水池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冲厕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地浇洒及施肥,不外排。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区内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环节做到全封闭,输送皮带末端及落料口须加装防尘罩或专用收尘设施,对两条生产线一破颚式破碎机和二破锤式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两条生产线一破、二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气箱脉冲袋收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物料堆场分仓设置围挡设施,物料须仓储或覆盖;仓储车间内、装卸作业区全区域安装喷淋设施;开采作业面、堆料场、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须做到全覆盖运输,进出场地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减少车辆携带泥土上路,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厂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有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从源头降低设备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车辆运输时限速、禁鸣,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土暂存于临时弃渣场,后期回填于采空区;沉砂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至采空区;气箱脉冲袋收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石粉用于水泥厂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采取“三防”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六)加强生态治理及进一步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搭配不同种类植物,覆土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采场及采空区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及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完善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有效的恢复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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