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有关规定,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1月16日组织召开了《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取经营者、消费者、社区居民(农民)和相关领域专家及部门的意见。会议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主持,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了拟对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事项,及时制定听证工作方案,并作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听证会公告(第1号)
2023年12月7日,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人数、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公告(第2号)
2023年12月25日,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
(三)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3年12月29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到听证会参加人手中,2024年1月15日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事由
对《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4年1月16日15:00—17:00时
(三)听证地点
六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主持人
普绍元 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五)听证人
矣剑春 易门县六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杞宜恒 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卓小霖 易门县发展改革局综合与价格管理股副股长
(六)听证监察人
史玉琨 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应洪 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七)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33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7名,为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经营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人员12名,律师1名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旁听代表3名。
听证参加人应到33名,实到30名(因事未到),到会听证代表人数已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证代表人数组成合理,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听证会纪律,告知听证代表权利义务;
2.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提出人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陈述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3.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杞宜恒介绍调价成本监审情况;
4.参会听证代表对《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发表意见;
5.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总结。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会上,到会听证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一致同意对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供水价格调整后,执收单位做好水价调整的解释、宣传工作,让供水区域范围的用水单位、个人全面了解国家供水政策,理解、支持本次供水价格调整行为。
(二)建议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快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61号)文件规定“2016年底前污水处理费标准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地区,应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县级以上城市在水价调整时,优先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立方米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在此次价格调整一并将污水处理费纳入其中。
四、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县发展改革局本着认真、负责、科学的态度,对第一条建议给予采纳。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县发展改革局会后与有关部门和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决定暂不采纳,理由是易门丰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易门县六街街道办,污水处理厂尚在筹建中。
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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