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232401000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全县的国土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2)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组织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介;组织实施县立项建设的项目用地预审;(3)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4)负责土地储备,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交易等,对国有土地作价入股的股权进行管理;负责组织辖区内建制镇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5)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受理使用土地申请,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6)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7)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8)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中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我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为争先创优跨越发展提供保障落实责任,坚守耕地红线。
一是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共划定1416片(块)面积14833.49公顷,其中坝区2588.26公顷,保护率82.10%;城镇周边181.01公顷,保护率60.02%。层层签订县、乡镇(街道)、村、组4级责任书。
二是扎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完成了2件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共计完成建设规模820.92公顷,新增耕地38.17公顷,完成投资2541.41万元。储备申报土地整治项目4件,其中提质改造项目2件,项目拟建设规模499.09公顷,拟旱改水面积133.55公顷,投资概算1852.78万元;未利用地开发项目2件,项目拟建设规模262.58公顷,拟新增耕地169.31公顷,投资概算1580万元。
三是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完成土地征收1088.17亩,协议征地补偿费用7422.53万元,完成建设用地有偿出让9宗387.977亩,出让金总额7384.408万元。2009年至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共批准我县建设用地面积10506.699亩。截至2017年11月,全县已完成供地7449.584亩,未供3057.115亩,供地率70.90%。
四是依法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93件(其中土地84件,矿产9件),结案93件(9件待法定期限到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率100%,收缴罚款39.42万元。
五是对全县17个探矿权、27个采矿权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排查、检查,认真做好第三轮矿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是严格执行《易门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及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申报及验收工作。扎实推进投资2189万元的绿汁镇集镇区泥石流治理项目。
七是认真抓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房地一体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了2016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成果已通过审核,并于8月份下发使用。认真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应用和勘测定界的审查报备工作,对12个勘测定界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及时上报数据进行备案,为土地征收和供应提供了保障。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2.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招商引资方面。招商引资任务1.2亿元,完成1.2716亿元。
(2)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方面。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4500万元,完成5313.11万元。
(3)重大项目方面。新建项目1个:易门县绿汁集镇区泥石流治理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即将启动的项目1个:易门县方屯锰铁矿大谷厂锰矿开发项目,目前已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多次到现场踏勘和调研,努力推进项目的实施。组合包装了两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投资概算为580万元,拟建设规模117.55公顷,拟新增耕地82公顷;2.估算投资1000万元,拟建设规模145.03公顷,拟新增耕地87.02公顷的易门县十街乡等7个乡镇(街道)脚家店等14个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两个项目完成后,可以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169.02公顷(2535.3亩)的用地指标保证。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末共有机构数2个(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和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全部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局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执法大队、矿管股、耕保股、地籍股、法规股、易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坏股、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股和7个乡镇管理所,内设机构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2017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87人,具体分别是:1、在职人员7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编制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2、长期聘请人员14人(其中: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技术人员3人,土地矿产执法人员5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2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人员4人),3、退休人员3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全系统年末实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3辆,与去年相比减少7辆,减少原因为2017年实行公车改革,拍卖公车5辆,划转2辆(1辆划转到司法局,1辆划转到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在编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本年度总收入338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72万元,其他收入502.24万元),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512.43万元,减幅为5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5.47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土地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二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三是部分向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方面;其他收入减少706.9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补助的项目资金通过县级财政拨款,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总支出33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96万元,项目支出:2116.32万元),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654.46万元,减幅为58.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62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工资(正常晋升及新增行政人员改革性补贴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提高;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707.09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2017年土地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二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三是部分向上争取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土地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等方面。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38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6.22万元,占总收入的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9.49万元,占总收入49.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2.24万元,占总收入的14.8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451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5.47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土地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二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三是部分向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方面;其他收入减少706.9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补助的项目资金通过县级财政拨款,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36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96万元,占总支出的37.15%;项目支出2116.32万元,占总支出的62.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6年对比,支出合计数减少465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62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工资(正常晋升及新增行政人员改革性补贴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提高;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707.09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2017年土地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二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三是部分向上争取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土地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等方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国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96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994.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2.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比去年增加120.51万元,增加原因是调整工资(工资正常晋升及新增行政人员改革性补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相应提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67.89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费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6.3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707.09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土地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部分向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土地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等方面。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885.72万元,占总收入的85.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6.22万元,比上年减少1283.71万元,减少原因:一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未在本年度拨付到位,如:地灾项目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向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比上年减少,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农林水支出经费、交通运输支出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方面。政府性基金收入1669.49万元,比上年减少2521.77万元,减少原因为:土地收储工作突发性强,本年度储备资源比上年减少)。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8万元。总支出2898.42万元,占总支出的8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69.4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5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5%,与上年对比减少1288.75万元,主要在城乡社区支出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地灾经费、土地储备资源经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经费、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支出方面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国土管理业务技术服务费等相关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和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支付失业保险基金1.6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0.51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9万元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补助50.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55元;
4. 城乡社区支出71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规划、监督和公共设施等事务支出;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1%。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用经费123.81万元,事业人员公用经费12.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2.7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物经费54.22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8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32万元,占总支出的34.55%,比上年增加710.3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8.0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3万元,比上年增加9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18万元,比上年增加2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55万元,完成预算的5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7万元,完成预算的4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比预算增加0.0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年底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全省试点,外县单位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参观学习接待有所增加。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明显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019万元,下降0.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0004万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15万元,下降0.0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严格控制支出及实行差旅费报销伙食费后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63.44%;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36.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0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国土局到七个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及到市局对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工作及国土局与乡镇协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地灾巡查及耕地评价、土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16号)要求,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度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 41.6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较低,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全称) | |||||
预算单位 | |||||
预算主管部门 | |||||
项目所属年度 | |||||
项目预算安排(万元) | |||||
项目实际支出(万元) | |||||
项目评价类型 | |||||
项目评价结果 | |||||
一、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评价指标 | 预期绩效指标(内容和值) | 指标完成情况 | 差异说明 | ||
项目产出 | |||||
项目效益 | |||||
二、评价综合意见 | |||||
主要绩效情况 | |||||
主要问题与建议 | |||||
九、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9万元,与2016年对比减少4.96万元,减幅为2.9%。减少原因为2017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体现在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门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1255.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83万元,固定资产93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98万元,减少原因为资产处置。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20.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26万元;出租车位8个,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55.22 | 320.83 | 934.39 | 460.80 | 67.25 | 0 | 406.3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作经费补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意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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