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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易政发〔2011〕28号)等规定要求,现就局领导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全面加强落实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努力形成住建系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为推进易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职责。县住建局主要领导是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指导、督促、协调住建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省、市、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全县住建行业系统实施安全发展的措施办法;将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年内带队检查或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安全生产专题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县住建局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与各领导成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保障,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股室(单位)、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的工作指导;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事项的指导、督办,组织指挥住建行业系统内重大及以上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除险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县住建局分管安全生产(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领导是全县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分管范围或挂钩联系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对省、市、县委县政府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每季度或半年组织召开1次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督促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部门抓好督促落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所分管行业领域每季度或半年开展1次调研;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和挂钩联系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3.组织实施季度检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奖惩工作,认真开展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强化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次“打非治违”联合执法督查检查。
4.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指导和支持分管股室(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或修改完善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性应急演练一次。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有关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其他领导成员职责。局其他领导成员对分管股室(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分管股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负责抓好分管股室(单位)对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市、县住建局关于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年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认真履行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股室(单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把好行政审批事项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和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督查、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培训,完成安全生产有关目标任务。
3.夯实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协调、指导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督促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修改完善工作,协助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有关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努力形成住建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局管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年度述职报告中对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局领导成员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检查、督查各项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为市、县两级年终考核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备查的基础档案资料。
(三)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方面确实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在全县住建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上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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