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管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和有关规定,鉴于人事变动,为确保工作持续顺利推进,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卫光   负责全面工作。主管党建、脱贫攻坚、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政府自身建设、效能建设与考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性融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沈毅   负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协管综治维稳工作。分管住房制度改革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复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违法建设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住房和建筑市场管理股人民防空、城市建设管理股。联系政法、道路交通安全、信访、普法与依法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人民武装、红十字等方面的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明   协管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审计、联系村工作。分管干部人事、职称评聘、综合督查住房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拆迁、县直公房管理、危房鉴定、房地产业及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房和建筑市场管理股(住房保障)、县房管所、县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联系财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宏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系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民政、“双拥”、国土资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业和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长劲  分管市政(城市交通、照明、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数字化管理等)公用(城镇供水等)事业,节能减排、节水,能源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市场建设开发,园林县城(城镇)、卫生县城(城镇)等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市政、县环卫站、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县城乡规划展示馆县野生菌博物馆县市场服务中心。联系荣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绿景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同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联系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创建,环境保护,商贸、交通运输、邮政、物流,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森林防火、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水利、爱国卫生运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保留原职级待遇王洪生   主持局工会全面工作。分管老干部、离退休人员服务、共青团、妇女儿童发展、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县自来水厂、泉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经海涛   协管脱贫攻坚政府自身建设、效能建设与考评、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性融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日常事务、村镇建设、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招投标,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建筑节能,办文办会、综合协调、应急管理、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档案、史志、年鉴编撰,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和建筑市场管理股建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抗震设计规划办公室。联系鑫财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门大酒店有限公司(昆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联系消防安全、禁毒、艾滋病防治、质量兴县、教育、保险、科技及科普、非公经济发展、工商联,移民开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税务等方面的工作。

局领导成员除上述分工外,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要求,履行分工范围内的党建、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审计、统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

新增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主抓领导。

局领导成员分工实行互补制度,协作关系(AB角)如下:

许卫光—李忠明   沈毅—经海涛   经海涛—钟长劲  李忠明—王洪生

 

 

 

                         中共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