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职责
索引号:530425-005566-20140422-0004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5-27 15:57:22      修改时间:2020-02-06 11:05:55          [ 打印 ]

   

        一、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政策规定;

    二、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和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
    三、对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