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供销社单位职责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7-05 17:3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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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供销社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帮助指导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民间流通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经营。
三、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县政府授权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供应和农副产品经营等主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开拓城乡市场,建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商品营销服务体系。
五、组织开展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和社员的教育培训,实行开放办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发挥联合、合作优势。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七、代表本县参加省内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活动,加强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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