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门2021-2030年妇女发展规划》、《易门2021-2030年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实施要求,易门县妇儿工委办于2024年4月通知并下发各相关部门“两个规划”统计表,通过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易门县2023年“两个规划”统计圆满完成。易门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对“两个规划”监测数据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妇女发展规划的八个领域、儿童发展规划的七个领域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显示两个规划的实施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易门县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汇总情况
1.2023年妇女发展指标。主要指标95项,其中:暂无数据11项,指标未定(无法判断)3项,提前达标73项,未达标8项。除去暂无数据和指标未定共76项后,达标率90.12%。
2.2023年儿童发展指标。主要指标79项,其中:指标未定(无法判断)9项,提前达标63项,未达标7项。除去指标未定共70项后,达标率90.0%。
二、妇女儿童与经济发展环境
1.人口发展状况。2023年全县年末户籍人口16.4万人,其中女性8.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3%;育龄妇女人口3.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2.5%;0-4岁儿童人口数为0.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0-17岁儿童人口数为2.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0%。全县常住人口为14.9万人,比去年的15.14万人减少了0.2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8‰,全县城镇化率达53.89%。近几年,我县总人口基本平稳,平稳的人口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2.经济稳步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2023年我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1.3亿元、同比增长4.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14110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157元,比上年增加1420元,增长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40元,比上年增加1379元,增长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602万元,增长2.9%。其中:教育支出28759万元,增长2.6%。
三、妇女与社会保障
随着社会保障工作的不断加强,劳动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逐渐增强,女性参保人数也基本稳定。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45万人,其中女性占46.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7万人,其中女性占47.9%。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近年来,我县持续注重对妇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积极为女干部成长成才打造平台,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与领导决策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作用日趋明显。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已经成为重要力量,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女性民主参与能力持续增强。2023年末,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务委员中,女性代表和女性委员所占比重分别为40.5%和44.4%;县政协常委委员中女性占比为27.6%。
2.女干部配备率基本平稳。2023年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为18.2%。
3.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均达到100%,妇女参政议政达标。
五、妇女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领域是“两个规划”的重要领域。我县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我县积极开展幼儿教育工作,大力支持和宣传,学前教育得到了全面普及和稳步发展,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末,我县幼儿园有67个,在园幼儿数4545人,其中女童2207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3.06%。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3年小学在校生人数为8284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43%;初中在校学生3851人,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4%;高中在校学生202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2.3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36%。我县坚持把特殊教育纳入总体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工作,2023年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为50人,其中女生28人。
六、妇女儿童与健康
2023年我县积极落实妇女儿童健康工作,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医疗保健条件日益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条件得到改善,健康水平状况持续提高。
1.经费保障方面。医疗卫生经费由2022年的1.43亿元到2023年的1.66亿元,增长16.08%。其中:妇幼保健经费由2022年的679.17万元到2023年的665万元,下降2.09%;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由2022年的528.62万元到2023年的502万元,下降5.04%。
2.儿童保健方面。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同比均略有下降,但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儿童卡介苗接种率99.85%、脊灰疫苗接种率98.53%、百白破接种率98.81%、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率98.37%、乙肝疫苗接种率98.22%,均达到目标要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和儿童膳食结构的提高和改善,以及爱婴医院和母乳喂养的提倡,儿童营养状况明显改善。202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84‰;婴儿死亡率1.92‰,比上年下降1.08个千分点;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6.1%。
3.孕产妇保健方面。2023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19%,其中,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26%,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48%,达到目标要求。
4.计划生育方面。我县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了妇女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99.7%;当年报告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2例。
七、妇女儿童与家庭
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家庭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倡导者和建设者。让家庭发挥好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1.2023年,我县持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借助婚姻登记机构平台,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强化衔接联动,全面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和文明的家庭关系。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持续实现县级全覆盖,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达100%。
2.覆盖城乡的家庭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家长学校19个,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33个,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暂未成立。开展家长学校培训人次共计5600余人。
八、安全与法律保护
加强法制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提高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障。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其职能,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2023年,全县法官人数为17人,其中:女性法官人数为5人;检察官人数为11人,其中:女性检察官人数为5人。建立援助机构,为妇女、儿童人身安全提供了援助机会,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妇女儿童人数不断增加。2023年,全县破获强奸妇女案件3起。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两个规划”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成员单位较多、指标收集较广,加之部分指标未开展监测,因此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县级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有部分指标县级无法监测或采集数据,部分指标出现数据缺失、暂无数据和指标未定(无法判断)的情况,对达标率的计算造成了影响,不能客观反映全县妇女、儿童的发展实际(如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率等)。
二是部分成员单位对“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认识有待提高。“两个规划”是个十年规划,监测部门统计数据要求连续性,由于部分成员单位监测人员不稳定,造成数据采集口径有偏差,未按要求对指标的逻辑性、达标与否进行分析说明。
(签发:王忠禄 审核:杨娜 拟稿:李淑敏 联系电话:0877-496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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