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2013年教育工作督导工作学习材料
索引号:530425-005546-20131031-0001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10-31 08:45:57      修改时间:2013-10-31 08:49:33          [ 打印 ]

易门教育督导简报

 

2013年)第3

 

易门县迎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

 

 

易门县2013年教育工作督导工作学习材料

 

一、关于督导评估制度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督学制度。第十四条: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应当每35年实施一次综合督导。

二、关于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一)第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下同)要求,云南省于2006年建立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规定每五年完成一轮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的督导评估,2011年底全省完成了第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我县于2011年初通过省政府评估)。

(二)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意见”要求,2007年至2011年,我省顺利完成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按照“意见”提出的“在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其教育工作将开展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全面开展我省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根据省政府安排,玉溪市2012年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县为通海县和新平县,2013年为易门县和峨山县。

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县级政府教育领导和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促进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职责履行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重点督导检查教育投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代教育学校管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督导等方面。

调整、细化了指标体系。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标准、办法、指标体系、登记表作了修订,增加了C级指标。指标体系由第一轮的A1教育地位、A2教育决策、A3教育管理、A4教育投入、A5办学水平、A6教育监督等六个A级指标二十个B级指标修订为第二轮的A1领导职责、A2改革发展、A3投入管理、A4条件保障、A5师资队伍、A6教育管理等六个A级指标15B级指标39C级指标。

备查档案资料整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12 订)》、《云南省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2012 订)》拟订了《易门县第二轮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支撑材料基本目录》,针对初中和小学还拟订了参考目录。请各有关职能部门、局机关股室、中小学(园)结合履行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做好备查档案资料的增、删、减、补工作,逐条收集、整理、完善备查档案资料,以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绩和特色,反映易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上报材料及时限要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迎接省政府第二轮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易政办发〔201385号)精神,制定了《易门县第二轮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进程表》,对“工作步骤、任务、时间、责任单位”都进行了详细安排和相关备注说明。

  三、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根据省政府《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表》安排,2013年,我县要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县目标,将于2014年上半年接受市政府督导评估。此项工作涉及的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和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将于我县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完成后启动。

四、关于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为推进我县现代教育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保障教育目标全面实现,根据省市相关要求,201338印发了《易门县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易教发〔20136号),2013715日对列入年内评估规划的龙泉、六街、浦贝、小街等四所中心小学所属中心完小及辖区民办幼儿园和机关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对龙泉、六街、浦贝、小街等四所初级中学的评估时间调整为20139月。2014年,将对列入年度规划的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所属中心完小及幼儿园(含辖区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教育局 发布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