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
索引号:530425-005546-20140703-0003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7-03 15:32:15      修改时间:2014-07-03 15:33:53          [ 打印 ]

易门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专项督导工作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玉政教督〔201410)精神,为全面开展好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督导室依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及《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云教〔201312号)等相关文件,细化了评估标准和指标标准,设计完善了相关表册,调整制定了《2014年易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查整改统计表》。要求各校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督查书面报告和整改方案。

此次督导范围涵盖全县8所初级中学、53所乡镇(街道)完小共61所义务教育学校。重点督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主要包括14项内容:1.是否存在D级危房;2.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3.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4.是否有安全饮用水;5.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6.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7.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8.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9.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10.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11.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是否享受生活补助;12.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13.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14.是否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目前,各义务教育学校正在进行督查整改。

(易门县教育督导室  杨宏林)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教育局 发布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