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易政办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利用好太阳能资源,推进我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易门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易门县实际,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用户在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建设,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并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不断优化易门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优化和节约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积极推动易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有序开发。按照《易门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论证和选择可实施的项目进行先期开发建设。
(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鼓励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新能源企业与政府、企业、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集体选择不同合作方式进行开发,鼓励新建光伏项目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00千瓦、有产业链新项目的企业优先开发,须在易门注册登记独立法人机构。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
(三)安全第一、规范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使用的建(构)筑物必须符合安全建设要求,所使用的光伏设施与城乡建设风貌相协调,且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1米(特指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整体布设协调一致,光伏支架四周不得围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企业承担建设期和运营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县、乡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
(四)宜建则建、利益共享。鼓励使用高效清洁能源,实现绿色低碳消费,凡是符合要求,具备可开发利用的建(构)筑物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充分发挥各单位、企业、村民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在房屋租金、电价优惠、社会公益等方面得到实惠,共同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三、实施范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范围为:易门县行政辖区内的县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易单位屋顶;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集体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村级连片居民屋顶等合法合规、产权明析的固定建(构)筑物屋顶。涉及私搭乱建、未经安全性评估、企业社会诚信不良、文物古迹建筑等情形的不得建设光伏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实行竞争性择优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在兼顾各方利益,条件优先者首选。
(二)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制。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向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备案登记。备案所需材料:1.项目申请备案报告;2.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3.玉溪市投资项目审批登记信息表;4.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5.项目真实性承诺。
(三)实行依法依规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使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设施,必须是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施工企业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施工等相应资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进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局等部门要从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县新能源全产业链工作专班要统筹好新能源项目建设,主动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二)全力支持配合。凡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单位、企业、乡镇(街道)、村集体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以全县发展大局为重,识大体、顾全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推动易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努力。
(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单位要树立大抓项目、大抓营商、大抓发展的理念,优质高效服务好企业,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得实惠。
政策解读:http://www.ym.gov.cn/ymxzfxxgk/zcjd/20230622/1459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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