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安排部署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民政部门法治建设职责,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权力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机制健全

(一)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二是制定了《易门县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开展权力清单梳理

1.梳理权责清单。今年,我们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以法律法规、机构编制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6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515项,追责情形共计440 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4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

2.明确部门执法依据。经过梳理权责清单,共明确我单位涉及的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3.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根据县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免于考试集中换证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2020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13次。

4.行政执法情况2020年,易门县民政局共有行政执法件1362件。其中:行政许可15件;行政检查140件,均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行政确认1207件,其中收养登记7件,婚姻登记1200件。今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不断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了云南苏志宏律师事务所苏志宏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为全局合同协议签订、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等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2020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单位涉法事务15次。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适应我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凡是民政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发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年内按要求完成《易门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我单位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依法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10月,组织12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其中9名干部职工通过考试。截至目前我单位有20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三、突出重点,扩大法制宣教影响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不仅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还积极教育单位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对社会救助政策、殡葬政策、扫黑除恶工作等进行宣传学习。

   (一)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等宣传载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理念,营造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舆论氛围。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指导要求,在指挥部安排部署下,立足自身,分类科学防控,切实守护好疫情阻击战中的民政阵地。

   (二)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利用综治维稳月、安全管理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民政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对来往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三)利用各类宣传资源,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等形式,扩宽法治宣传覆盖面。2020年,发放婚事新办、婚育新风、殡葬改革、社会救助政策、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材料3000多份,营造了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打造高素质民政法治工作队伍。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学习阵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年累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14次,在全局形成遵规守纪、依法办事的工作氛围。

四、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全面履行社会救助职责,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一是城乡救助供养标准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200/·年提高到450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10/·月提高到640/·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732元提高到832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二、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835元、418元、25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二、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151元、88元、50元。二是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人员逢进必核规定,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通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以及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0201—12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43927152人(建档立卡户纳入低保的14832964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816.2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发放1013.73万元)。发放2020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72人,累计发放补助金13.07万元;临时困难救助826826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43.7万元(建档立卡户17517586.1万元)。特困人员735772人(建档立卡户5561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801.6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发放 62.60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0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50人、发放金额290.495万元;发放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537人、发放金额48.298万元;发放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987人、发放金额68.809万元;2020两项补贴发放金额407.602万元。

(二)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售卖高仿真人民币祭祀用品和印有伟人肖像幂币的违法行为治理整顿工作。与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易门支行、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于202043日和414日,两次对辖区销售仿制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等祭祀用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联合执法人员共排查出25家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案和损害伟人形象的祭祀用品的经营商,收缴625把不同价值和种类的仿制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总价值约为人民币2132元。联合执法人员发现印有人民币图案和损害伟人形象的祭祀用品时,立即告知商家销售这类祭祀用品的违规之处,收缴违规物品,并要求经营户签订不再销售有关仿制人民币图样商品的《承诺书》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易门支行、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的通告》。进一步加强了人民币使用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推进了绿色殡葬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易门县殡葬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了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抓好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起草印发了《易门县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易门县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在推进村务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健全基层自治机制上下功夫。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的58个村(社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二是做好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和筹备工作。全面完成全县58个村(社区)两委及监委会班子成员的2分析研判工作。严格落实村级干部联审责任,对村级后备干部、补选干部进行逐一审查,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指导意见,按照职责相近、类别相似、任务相当、难易相宜的原则,科学定职、定岗、定责、定酬,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我县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我县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四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易门县有社会组织213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39个、社区社会组织74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3个。

(四)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对全县2330名困境儿童、331名留守儿童实行动态管理,明确7个儿童福利督导员和58个儿童福利主任,开展社会散居孤儿、贫困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甄别及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1—12月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200对,补领婚姻登记438对,受理收养登记7件。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救助法规的宣传,定期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开展2020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140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

(五)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补充完善《云南省少数民族语地名故事》易门词条所缺资料,上报《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易门词目65条;有序推进县级地名志编纂工作。及时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完成1条城市道路及12个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命名工作,增设街路地名标志牌8棵,制作安装房屋门牌900余块。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落实平安边界建设资金3万元,发放12人界桩管理员管护资金1.44万元,界桩管护责任落实到位;配合双柏、禄丰两县完成第四轮双禄线安禄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年内对行政区域边界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了2次摸排,边界地区稳定和谐。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制定下发了《易门县民政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易门县民政系统2020年民政服务领域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聚焦基层政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婚姻登记、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管理、流浪乞讨、福利彩票等九个民政领域(行业)整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五、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主动性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六、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治讲座、在线学法、法治集中宣传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思想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二)加强规范化执法建设。强化民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民政系统执法职权。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纪委、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及公开公布民政工作的新动向。

    (四)规范有序开展各项民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健全养老服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