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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地方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办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福彩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主责主线,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完善机制抓工作规范。在全县推行低保量化积分制,建立返贫预警、主动发现机制,推动实现从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规范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流程,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民政政策精准有效落实。二是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春节期间,慰问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从20237月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基本民生底线兜得更。三是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充分发挥村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认真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报告制度,坚持逢救必核要求,深入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全面核查工作。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受理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事项2294件,办结率100.00%,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四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及时将符合政策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聚焦群众关切,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制定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从体制机制上形成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共同发力养老服务工作氛围。二是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实到位。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审批新增符合领取高龄津贴人员715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员666人。完成全县71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户探访工作,督促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组织开展敬老节活动,老年人福利政策、关爱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加强。与民办养老机构共同建成县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村入户全面完成全县728困人员能力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完成2023年县政府十件惠民实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下达50户,完成63户),全县首个社区(六街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成使用,完成龙泉、十街、绿汁、铜厂、六街5个乡镇(街道)敬老院及易门县博爱老年公寓等级评定工作,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四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多次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考试,确保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100.00%持证上岗。

3.聚焦关爱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全面落实儿童、残疾人关爱救助政策。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四个季度孤儿助学金,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二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捐赠款项收入和支出管理,做到善款善用、专款专用。2023年,协调爱心企业捐赠款物242.86万元(其中捐款135.67万元、捐物折值107.19万元),用于慈善助学、扶贫济困,助力乡村振兴等慈善事业,慈善组织社会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4.聚焦能力建设,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抓实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导试点村(里士村)优化试点主题,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二是核发原大队干部、小乡干部补助金,确保基层稳定。

5.聚焦服务效能,专项事务管理规范高效。一是区划地名工作不断加强。完成7个乡镇(街道)656块地名标志牌、城区450余块缺失门牌摸排工作。完成了易门县22《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7《云南省标准地名志》词条缺失资料的修改增补工作。完成了县城住宅小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建部门审批的移交工作。落实12界桩管护员经费1.44万元,压实界桩管护责任。完成龙六线、龙浦线”2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原位更换易禄线”01号破损界桩,调处易门、双柏两县边界矛盾纠纷1起,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谐。二是殡葬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大力推进殡葬整治和移风易俗,对辖区1415起丧事进行全程监管,深入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并全部清零。强化行业监管,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督查检查以及价格、成本调查核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坚持殡葬改革公益推进殡仪馆资产划转及业务委托国有企业运营工作,目前已完成易门县金山殡仪馆资产划转及业务委托工作三是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不断提升。2023815日实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840对、离婚登记217对、补领结婚登记232对、补领离婚登记20人。组织街面巡查14次,开展易走失人员回访60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服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易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易门县社会福利中心

3.易门县金山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易门县民政局(行政)

2.易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

3.易门县社会福利中心(事业)

4.易门县金山殡仪馆(事业)

纳入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离休0人,退休17

年末其他人员4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2,517,34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78,598.04,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8,743.38,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324,352.19元,增长22.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39,620.41元,增长22.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268.22元,下降4.31%主要原因202211-12月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在2023年发放,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3困难群众电费补贴减少,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2,505,141.42。其中:基本支出6,587,263.84,占总支出的9.09%;项目支出65,917,877.58,占总支出的90.91%;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17,988.33元,增长22.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167,490.20元,下降87.75%;项目支出增加60,485,478.53元,增长1,113.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民生资金项目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且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87,263.8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3,309.21元,占基本支出的96.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954.63元,占基本支出的3.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917,877.5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80,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支出功能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开展情况

支出金额(元)

2080201

婚姻登记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用于采购婚姻证等,维持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运转。

7,992.50

2080202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

按时发放社会经办力量人员工资,支付服务费。

755,600.00

2080202

2023年养老服务及社会救助经费

用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9,000.00

2080206

易门县慈善总会人员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

用于发放慈善总会人员工资及慈善总会工作开展

47,080.32

2080207

易门县行政区域界桩日常管护和易门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经费

用于落实12名界桩管护员补贴;开展了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更换1棵州(市)级界桩。

30,000.00

2080299

2023年困难群众电费补贴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电费补贴。

326,543.38

2080801

遗属补助及其他人员定期补助经费

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及其他人员定期补助

26,421.00

2081001

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

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665,339.00

2081002

2023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高龄津贴

2,611,650.00

2081002

2023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272,800.00

2081004

殡仪馆火化业务工作经费

用于保障殡仪馆车辆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火化油卡加油等运转

409,505.19

2081005

养老机构运营经费

用于全县7个乡镇(街道)敬老院运营维护。

180,000.00

2081006

养老机构运营经费

用于全县7个乡镇(街道)敬老院运营维护。

656,400.00

2081006

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用于六街敬老院提质改造、浦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480,000.00

2081107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5,803,670.00

2081901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12,208,743.00

2081902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25,603,464.83

2082001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临时救助金。

1,400,473.9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

用于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

20,561.05

2082101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2,557,756.00

2082102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7,009,958.00

2082502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87,900.00

2082502

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

用于发放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334,347.50

2082502

春节慰问经费

对各类民政对象开展慰问,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

311,384.00

2296002

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六街茶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铜厂底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100,000.00

2296002

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绿汁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绿汁敬老院),浦贝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

763,000.00

2296002

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绿汁敬老院消防改造,浦贝敬老院消防改造。

330,000.00

2296002

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

用于殡仪馆基础设施建。

167,270.97

2296002

公办养老机构法人登记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用于全县7个乡镇(街道)敬老院运营维护。

350,000.00

2296002

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专项资金

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升级改

179,516.94

2296002

易门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50,000.00

2296002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专项资金

用于支付2022年6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

50,000.00

2296002

孤儿助学金

用于发放孤儿助学金。

107,500.00

229600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用于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4,000.00

合计

65,917,877.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77,310.1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上年相比增加10,391,676.50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202211-12月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在2023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54,43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889,095.6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64,600.00元,机关服务支出3,486,567.51元,社会组织管理支出47,080.32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721.92元,死亡抚恤支出26,421.00元,儿童福利支出665,339.00元,老年福利支出2,884,450.00元,殡葬支出409,505.19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80,000.00元,养老服务支出2,136,40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803,67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208,743.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603,464.83元,临时救助支出1,400,473.9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561.0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57,756.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009,958.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733,631.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3,26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976.8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837.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9,774.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77.2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9,6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0,347.00元,购房补贴支出9,25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易门县民政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70.00元,决算为17,866.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决算为12,472.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81%,完成年初预算的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0.00,决算为5,3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19%,完成年初预算的27.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70.00,支出决算为17,866.17,完成年初预算的4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400.00,决算为12,472.17,完成年初预算的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470.00,决算为5,394.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3,630.56,增长2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10.56,增长1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20.00,增长75.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未报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殡葬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区划地名工作接待1批次7人次、社会救助工作接待2批次17人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接待2批次15人次、社会事务工作接待1批次7人次、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接待1批次6人次、养老工作接待3批次18人次、安全生产工作接待1批次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54.63比上年减少1,659,931.75,下降89.06%,主要原因部门临聘人员工资不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075.40元,手续费110.00元,水费1,403.10元,电费8,434.96元,邮电费26,510.00元,差旅费9,026.00元,维修(护)费79.00元,公务接待费5,39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72.17元,其他交通费用120,45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易门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3,104,526.25元,其中,流动资产4,813,913.66元,固定资产3,317,800.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972,812.31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62,353.4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03,185.64。处置房屋建筑物2,591.83平方米,账面原值14,113,880.96;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940,100.14;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90.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690.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30.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500433401111


附件:易门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