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河长办发〔20215 


易门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联系水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县级河(湖)联系部门,现将调整后县级河(湖)长名单附后,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河(湖)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易门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1026

易门县县级河(湖)长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