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办函〔202234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易门县集中打击整治

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4)精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易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我县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段丽蓉  县政府

副组长:苏海涛  政府督查专员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永波  公安局副局长

万应辉  市场监管局局长

苏艳玲  政务服务局局长

   员:杨永山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拔跃云  人民法院副院长

姚荣辉  检察院副检察长

武玉宏  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高玉才  司法局副局长

谷思蓉  卫生健康局长

高云平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医保局副局长

王顺忠  公安局环食药侦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万应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