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号),全面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各州(市)持续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落实落地,重点推动《指引》应用,加强对平台用工的指导服务。《指引》应用情况要纳入劳动关系领域调研范围,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收集各方反映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或提出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单位及电话:劳动关系处0871-67195696

附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8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