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2010年度抗旱救灾款物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1年第23号(总第57号)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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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易门县审计局于2010年6月至10月,对易门县2010年度抗旱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延伸抽查了龙泉、浦贝、六街、小街、铜厂五个乡镇的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现依据《易门县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抗旱救灾款物的审计涉及13家单位,抽查了五个乡镇。截至2010年10月30日,全县共收到抗旱资金2 738.61万元,其中:上级拨入2 124.53万元,县级财力安排173.80万元,其他部门自筹152.16万元(玉溪市烟草公司投入),县级募集捐赠款288.12万元。已拨付2 518.63万元,未拨219.98万元(于2010年12月9日已全部拨付)。
全县共接收省捐赠物资81.12万元,其中:县民政局33万元,县林业局9.42万元,县红十字会38.70万元。已安排使用74.10万元,使用率为91%.
审计结果表明,易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抗旱救灾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属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县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管理和跟踪检查。抗旱救灾款物的分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抗旱救灾款物的投入,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关注民生,为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缓解旱情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涉及抗旱救灾款物筹集、分配、使用的单位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单位承诺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抗旱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抗旱救灾款物分配、使用合理,但存在部分物资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二、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情况
(一)抗旱救灾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30日,县级各部门收到抗旱资金2 518.63万元,其中:民政局1 228.82万元(其中:县级募集捐款288.12万元,县级自筹105万元),水利局635.50万元(其中:县级自筹45万元),农业局182.50万元,畜牧局51万元,林业局25.50万元,教育局19.80万元(其中:县级自筹13.80万元),县烟办107.18万元,县烟草公司197.16万元,县国土局12.17万元,县团委30万元,卫生局10万元(县级自筹),县总工会10万元,龙泉镇政府6万元(玉财农〔2010〕76号),小街乡政府3万元(玉财农〔2010〕107号)。
抗旱资金支出2 407.04万元,其中:民政局1 220.62万元,水利局621.98万元,农业局147.40万元,畜牧局21.89万元,林业局13.44万元,教育局9.20万元,县烟办107.18万元,县烟草公司197.16万元,县国土局12.17万元,县团委30万元,县卫生局10万元,县总工会10万元,龙泉镇政府6万元。
收支相抵,抗旱资金结余111.59万元,其中:民政局8.20万元,水利局13.52万元,农业局35.10万元,畜牧局29.11万元,林业局12.06万元,教育局10.60万元,小街乡政府3万元。
(二)抗旱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0月30日,全县共接收省捐赠物资81.12万元,其中:民政局33万元,林业局9.42万元,县红十字会38.70万元;已安排使用74.10万元,其中:民政局33万元,县红十字会38.70万元,林业局2.40万元;未使用7.02万元(储备在林业局)。
(三)抗旱救灾资金审计抽查情况
此次审计共抽查了五个乡镇和农业局下属9个站所的抗旱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0年10月30日的收支情况如下:
1、县民政局下拨五个乡镇抗旱资金135.29万元(其中:爱心水窖资金64.10万元),已使用资金126.15万元,未使用9.14万元(其中:小街爱心水窖资金5万元、浦贝滑坡搬迁款3.40万元及各乡镇五保户抗旱补助资金0.74万元),使用率93%。其中:小街乡16.49万元,已使用11.49万元,未使用5万元,使用率69.68%;六街镇13.93万元,已使用13.73万元,未使用0.20万元,使用率98.56%;浦贝乡13.26万元,已使用9.86万元,未使用3.40万元,使用率74%;铜厂乡84.37万元,已使用83.83万元,未使用0.54万元,使用率99.36%;龙泉镇7.24万元,使用率100%。
2、县水利局下拨五个乡镇抗旱资金353.30万元,已使用资金273.43万元,未使用79.87万元,使用率77.4%。其中:小街乡63.70万元,已使用44.41万元,未使用19.29万元(部分工程未完工),使用率69.72%;六街镇88.70万元,已使用72.64万元,未使用16.06万元(工程已完工但未结算),使用率81.9%;浦贝乡47.10万元,已使用18.31万元,未使用28.79万元(工程已完工但未结算),使用率38.88%;铜厂乡118.10万元,已使用111.49万元,结余6.61万元,使用率94.4%;龙泉镇35.70万元,已使用26.58万元,未使用9.12万元,使用率74.45%。
3、县林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农业局、烟办、烟草公司下拨浦贝乡政府(含经济中心)抗旱资金68.51万元,已使用50.94万元,未使用17.57万元,使用率74%。未使用资金主要是:国土局拨入12.17万元(工程未完工),农业局拨入4.40万元,林业局拨入1万元。
4、县林业局、农业局、烟办、县团委、烟草公司下拨六街镇政府(含经济中心)抗旱资金85.2万元,已使用84.2万元,未使用1万元(农业局拨入),使用率99%。
5、县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烟办、烟草公司下拨小街乡政府(含经济中心)抗旱资金66.14万元,已使用60.94万元,未使用5.20万元,使用率92%。未使用资金主要是:林业局拨入0.50万元,县财政拨入3万元(玉财农〔2010〕107号文),农业局拨入1.70万元(工程已完工,尚未验收)。
6、县林业局、农业局下拨铜厂乡政府抗旱资金27.90万元,已使用2万元,未使用25.90万元(农业局拨入),使用率7%。
7、县财政、林业局、县团委、农业局下拨龙泉镇政府抗旱资金30.46万元,已使用30.46万元。
8、县农业局9个站所共收到农业局拨入抗旱资金59.50万元,支出抗旱资金37.6万元;收支相抵,抗旱资金结余21.90万元,其中:种子站0.60万元,农技站10.26万元,农机站3.12万元,经作站2.40万元,植保站1.98万元,能源站1.54万元,农广校2万元。
三、抗旱救灾款物使用绩效情况
中央、省和市级拨入的水利抗旱资金使用主要是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主要是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和因旱干涸水库坝塘修复;非工程措施主要是用于拉水运费、油料、抽水电费补助和购买抗旱物资(1m3拉水袋300套和柴油抽水机45台)。全县共批复实施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抗旱工程107件,其中:人畜饮水解困工程76件、提水工程1件、因旱水库坝塘修复工程28件、水库闸门和高涵渗漏处理工程1件、水库灌溉渠道防渗1件。
截至2010年7月25日,上级安排的水利抗旱工程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行。共完成新建蓄水池27个,共计蓄水量11 004m3,新建压力池35个,架设管道96 821米,抽水站7件,修复运水公路203.60米。
水利抗旱工程的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我县7 824户、36 403人、16 554头大牲口的饮水困难问题,改善灌溉面积6 500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截至2010年10月30日,县民政局下拨乡镇救灾大米170.10万公斤,已发放到群众手中(除十街乡由于修路,第五批乡上要求年底发放外),受益群众达56 121户、203 284人次。发放低保户“关爱金”66.40万元,受益群众达1 328户。
共建“共产党员爱心水窖”331口,其中:小街乡43口(截至审计日尚未验收);铜厂乡288口,已竣工验收,工程的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底尼村委会、里士村委会264户、822人、546头大牲口的饮水困难问题,改善耕地灌溉面积82.30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省民政部门捐赠矿泉水57吨,茶饮料40吨,已分配给六个乡镇学校,受益师生达6 271人。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捐赠大米98 375公斤,矿泉水1 200件,已分配给7个乡镇,受益群众达1 967人。
共建“共青团希望水窖”300口,其中:龙泉镇100口,六街镇200口,该项目已全部竣工,工程的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白邑村委会、中屯村委会1 051人,495头大牲口的饮水困难。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未入固定资产650 553.76元。
截至2010年10月30日,浦贝乡未入固定资产217 051.88元,其中:林业站风力灭火机4台价值6 520元,水枪4支价值1 500元,油锯2台价值6 600元,乡政府抗旱水车1辆价值198 000元,水管站潜水电泵2台价值4 431.88元;六街镇未入固定资产16 250元,其中:林业站风力灭火机5台价值8 150元,水枪4支价值1 500元,油锯2台价值6 600元;小街乡未入固定资产69 535元,其中:林业站风力灭火机2台价值3 260元,水枪5支价值1 875元,水管站储水袋70个价值46 900元,抽水机10台价值17 500元;铜厂乡未入固定资产323 350.94元,其中:林业站风力灭火机2台价值3 260元,水枪5支价值1 875元,水管站储水袋150个价值100 500元,抽水机10台价值17 500元,潜水电泵1台价值2 215.94元,乡政府抗旱水车1辆价值198 000元;龙泉镇未入固定资产24 365.94元,其中:水管站储水袋20个价值13 400元,抽水机5台价值8 750元,潜水电泵1台价值2 215.94元。
五、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易门县审计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捐赠物资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五个乡镇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
审计建议: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要加大抗旱资金的拨付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抗旱资金的使用效益;各乡镇经济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抗旱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经济监督作用;县级应尽快配套共青团“希望水窖”建设资金30万元;对工程项目结余抗旱资金要专款专用,把资金用在抗旱救灾方面;各乡镇要加强捐赠物资的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捐赠物资要及时登记入账。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财政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积极督促县级各部门及乡镇认真进行整改。至目前,五个乡镇接受的捐赠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物资已全部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县级配套共青团“希望水窖”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民政、水利、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结存的抗旱资金承诺继续用于后期抗旱救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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