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易门县审计局于2015年4月,对易门县芦柴冲水库进坝道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依据《易门县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易门县芦柴冲水库进坝道路工程,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水建管〔2011〕90号文件批复建设。概算投资45万元,从原芦柴冲水库建设项目批准概算投资2 487.41万元中调剂使用。工程于2014年1月20日开工,2014年3月5日完工。

该工程送审投资49.57万元,审定投资48.2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31万元。项目资金收入231.18万元(含原芦柴冲水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结余),支付工程款30万元,与审定投资未付工程款18.26万元,易门县芦柴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账户资金结余182.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遵循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进行建设。财务收支数据真实,收支清楚。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资金长期结余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多计工程建设投资1.31万元。

(二)工程资金长期结余182.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易门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予以核减;工程资金长期结余上缴县财政,专项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建议:严格按照审计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尾款;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因规划设计不合理造成的工程设计变更。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芦柴冲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结算多计工程款已核减,工程尾款已经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