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易门县审计局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0月20日,对易门县卫生健康局2018至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的建设项目为易门县卫生健康局2018至2020年22项投资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 827.17万元,16项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2 502.63万元(结算价未经审核以施工单位结算为依据),6项建设项目未竣工结算。22项投资建设项目,其中:新建项目4项,改扩建项目6项,装修改造项目12项。实施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妇幼保健院新建综合楼、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及配套设施改造、各乡镇DR室防护工程、乡镇卫生室改扩建等。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卫健局建设项目能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项目按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审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基本齐全。但还存在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04.89万元;

(二)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90万元;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未验收交付使用及未办理财务决算;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向住建部门出具了移送处理书。对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移送住建部门处理;对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工程项目竣工后未验收交付使用及未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办理财务决算;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规范工程合同使用格式,加强合同管理。

针对审计情况,审计建议: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各部门应对项目资金下达拨付、工程价款支付等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滞留和挪用情况的发生。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证相关项目的开展和资金的及时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局及其下属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到期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对工程项目竣工后未验收交付使用及未办理财务决算的问题,已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加强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审计建议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