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易门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29日至7月20日,对易门县第一幼儿园2019年至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收到报告后,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分析,逐项对照检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分解落实整改任务,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关于“挪用学生食堂资金购买餐具炊具”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财务室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今后食堂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易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易门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使用食堂资金,今后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食堂资金。
二、关于“固定资产未入帐”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及时安排财务人员,核查原始凭证信息并复印原始凭证,于2022年8月报会计记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将资产卡片录入“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财务室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了《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可携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可携带固定资产原则上不能带回家使用,确因工作需要的经组长批准后才能带回家使用,带回家使用不得超过2天;每年9月底前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核查,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同时每年10月底前完成管理人(使用人)变化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四、关于“报账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易门县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易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查,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按照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要求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
2022年12月21日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