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以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评估的交易价格
【出售方缴纳】
增值税政策:增值税计算公式=计税收入*5%
计税收入=评估价格-取得原价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实选: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2、[优惠政策]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实选:个人赠与优惠)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实选:)
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按评估价格*1%(注:不能提供合理凭据的)
(二)[优惠政策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优惠依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实选:其它税收优惠)
(三)[优惠政策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土地增值税政策: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转让收入*3%税率
(优惠依据: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规定(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5号))
[优惠政策]:对个人出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优惠依据: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四、印花税政策:印花税计算公式=销售收入*0.05%
[优惠政策]: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优惠依据: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签订有继承合同的应缴纳印花税。
【购买方缴纳】
契税
1、[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房管部门查询、个人诚信保证)
2、[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3、其他按3%征收契税。
4、个人以受赠、获奖、抵债、交换等方式取得房地产权,受赠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即契税=销售收入*3%.
5、[优惠政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6、[优惠政策]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印花税政策:印花税计算公式=销售收入*0.05%
1、[优惠政策]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房屋产权证按权利许可证照5元/件征收。
2016年2月22日
【相关指标】
1、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2、房产类别以房产证上标明的房产用途为准。
3、购买时间:以房产证上的最早办证时间为准
4、经房管部门查询出具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中唯一的住房。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2、玉溪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地税二字[2006]88号)
3、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三条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
5、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6、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规定(玉溪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
7、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细则规定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
9、玉溪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玉地税发[2010]19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
11、《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2012年第1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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