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2020年4月8日,云南省统计局在该方案基础上,结合全省情况,制订了《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2020年5月25日,在全省一季度GDP核算总结的经验基础上,云南省统计局对《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中的工业核算方法进行了补充完善。新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与原方案相比,有几个显著变化,也将对今后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方案变化情况
从2020年一季度开始,县级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核算方案》要求,在省、市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县(市、区)统计局共同核算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与原方案相比,新方案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行业分类和基础指标变化
原方案:核算所需的基础指标共25项,核算14个行业。
新方案:核算所需的基础指标共41项,核算32个行业。
(二)其他服务业核算变化
原方案: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使用财政八项支出增速进行推算。
新方案: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使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工资总额增速进行推算。
由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营利活动占比较大(云南省2018年占比为68.5%),该行业从非营利性服务业调整到营利性服务业中。
(三)价格指数的变化
原方案:核算所需的价格指数是15个。
新方案:取消了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所涉及的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使用当期全国该行业缩减指数代替。增加了飞机票价格指数。
(四)数据衔接的变化
原方案:各州(市)生产总值汇总数可以大于全省数,汇总的增速也可以高于全省的增速。
新方案:各州(市)生产总值汇总数要与全省数在总量、速度和行业上达到基本衔接,当州(市)汇总数与全省数出现差异时,按各州(市)数据占汇总数比重分劈差异部分数据,消除差异,确保各行业州(市)汇总数与全省数衔接。同时,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总数要与全市数在总量、速度和行业上达到基本衔接,当各县(市、区)汇总数与全市数出现差异时,按各县(市、区)数据占市级汇总数比重分劈差异部分数据,消除差异,确保各行业县(市、区)汇总数与全市数衔接。
(五)数据发布方式变化
原方案:由各州(市)统计局依据省统计局正式反馈数自行发布。
新方案:明确2020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由省统计局授权各州(市)统计局发布,并要求各州(市)在相应季度全省生产总值数据初步核算数发布后8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本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不得拖延、不得提前。数据发布新闻稿中涉及生产总值的部分须报经省统计局核算处审定后方能发布。
(六)数据修订变化
原方案: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与快报数据允许基本一致。
新方案:明确提出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将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即省统计局根据详细的年度资料统一核算各州(市)的年度GDP数据,与利用相关指标增速推算的快报数会有一定的差异,省统计局将按照年度数据对快报数和季度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二、对核算工作产生的影响
(一)监测工作难度加大
在原核算制度下,季度生产总值反馈结果与平时按照方案监测的结果差异不大。新方案执行后,一方面,要实现省级数与各州(市)总量、速度、行业的基本衔接及市级数与各县(市、区)总量、速度、行业的基本衔接,这就要对地区汇总数与全市数产生差异的各行业进行衔接,当差异大时,衔接后的数据与各县(市、区)总量按方案核算的数据就会产生较大差异。另一方面,使用当期行业缩减指数核算的行业,只能在省级生产总值确定后,才会反馈缩减指数,同样的道理,县(市、区)只能在市级生产总值确定后,才会反馈缩减指数。因此,在实施监测时,按方案监测的结果与实际反馈的结果会有一定的差异。
(二)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
由于新方案对核算行业及基础指标进行了细化扩充,季度核算的基础指标由25项增加到41项,涉及的责任部门由12家增加到18家,统计局统筹协调工作难度加大。目前,个别部门提供的基础指标数据仅能保证省一级季度GDP核算的需求,还不能满足州(市)及县(市、区)两级季度统一核算的需求,对我们开展行业监测造成困难。
(三)年度核算难度加大
在统一核算制度下,年度数据与快报数据会产生一定的差异,为减少这种差异,避免季度历史数据因修订引起较大波动,年度核算工作将更加重要。
三、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统一核算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量开展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为易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一)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按照《方案》,加强宏观经济预警监测和分析研判,按月收集各项基础指标数据,及时全面掌握宏观经济、各行业发展状况,为经济运行工作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二)规范部门统计制度
四经普后,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较快,第三产业对经济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但我县第三产业统计工作一直是短板弱项,其基础指标涉及多个部门,需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密切关注本行业发展动态,加快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按照核算需求及时提供出基础指标数据,客观反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加强沟通汇报
加强与市核算沟通交流,积极参与统一核算工作,及时了解核算的新情况、新方法、新要求,加强对经济的分析研判,及时反映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中的亮点。
(四)加大培训力度
县级要与省、市级同步开展县(市、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持续从以下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与部门沟通,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使部门全面掌握GDP核算所涉及基础指标的内容、上报要求及关键节点等。二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业务知识培训,提升部门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增强部门对行业经济发展的可预测性,对全县稳增长形成有效支撑。三是分级加强对企业的培训,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使我县上报省、市的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我县行业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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