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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县外入(返)易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现就严格落实县外入(返)易人员的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易人员实施14日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纳入村(社区)随访管理。费用自理。
二、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易人员,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具备条件的实施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纳入村(社区)随访管理。费用自理。
三、解除境外入境隔离人员须出具入境地解除隔离证明,并在入(返)易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措施,解除居家隔离措施前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四、对来自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区)的入(返)易人员,从2021年1月28日起至3月8日春运结束前,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易。入(返)易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
六、自省外低风险地区或省内边境县(市、区)入(返)易人员,入(返)易不满14天的,以实际入(返)易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七、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防控要求。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公房”钥匙,杜绝违规集体聚餐、吃“杀猪饭”等活动。严禁举办各类人群聚集的展销、促销、会展等活动。
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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