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2年1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9日为宣传教育、自行整改期。                (二)2022年2月10日起严查严处并长期整治。

二、整治措施

(一)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实施处罚,对拒绝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扣留车辆。

(二)销售、修理商(行)及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为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伞(篷)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有关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须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执法,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2022年1月2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