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门县辖区设立交通秩序严管街(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成效,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中心城区、乡镇(街道)主要道路及部分道路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简称:“严管街”)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一)县城主城区(全路段)

1.易兴路(含易兴路延长线)

2.西环路  3.朝阳路  

4.水城大街 5.菌乡大道  

6.龙泉路  7.象山路  

8.南园路  9.东环路  

10.东和路 11.南华街  

12.新建街 13.兴文街  

14.履和路 15.兴隆街

16.河滨路 17.迎春路

18.桂花路 19.杨柳街  

20.西小街 21.东门路  

22.樱花路 23.和顺街   

24.长青路 25.新城路  

26.文昌路 27.方屯路  

28.西华街 29.三元路

30.泉西路 31.长青中路

32.梨园路 33.南屯湖道路

34.大军路

(二)乡镇道路(全路段)

六街街道:

1.振兴街  2.云庵街

3.昆易路  4.泰安路 

5.米川街  6.文盛街

7.六小路  8.东风街

绿汁镇:

1.凤凰大道  2.绿汁大街

浦贝乡:

1.新街子  2.老街子路段  3.老渔峨线浦贝集镇路段

十街乡:

1.汇川路   2.永济路  3.梧桐路  4.凤翥路

铜厂乡:

万里路集镇路段(铜厂中学至铜厂派出所路段)

小街乡:

小街乡集镇路段(小街卫生院至甲浦村委会路段)

 

二、管控时段

全天24小时

 

三、严管措施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以及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执法与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

(三)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涉牌涉证、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中心城区施工车、运输车、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闯禁行)、拉载货物不遮盖、泼洒、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5年5月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