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文”“创卫”成果,持续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易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联合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4月3日起,长期坚持。

二、整治区域

易门县城区主次干道、严管路段、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等。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含三轮车)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出租车位、停车不入位、不按规定朝向停放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不在划定停放区域内停放的违法行为;

(三)擅自占用道路从事经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堆放、放置物品等。

四、整治措施

(一)整治期间,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路检路查的方式,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抓拍或予以现场处罚;对无号牌车辆拖移至违法停车场后予以处罚。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并在媒体平台曝光。

(二)对不配合执法、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文明倡议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美丽易门作出自己的贡献。

特此公告!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