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大气扬尘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202667-620日)易门辖区内的学(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易门县2026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现就加强高中考期间易门县噪声、大气扬尘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不得影响学(考)生的学习和休息,202567-620日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6:00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二、餐饮业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不得干扰学(考)生学习和休息。每天22:00后,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活动。

三、露天娱乐、集会、集市活动不得干扰学(考)生的学习和休息;室内装修和室内非营业性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噪声污染,22:00后必须停止活动。

四、禁止在城区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音设备从事营业性宣传活动。

五、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噪声监督管理按本通告第一款规定执行。

六、在67-9日高考、616-620日中考时段,全县各考点500米范围内,一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产生噪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一切产生噪声的活动;二是对建筑工地、物料堆场等易发大气扬尘场所进行管控,督促经营者加强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七、除抢险和救护作业等特殊情况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大气扬尘干扰考场。

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产生噪声、大气扬尘的活动。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投诉电话  生态环境分局: 0877-4965612

          公 局: 0877-4863746

          文 局: 0877-4862128

          综合行政执法局:0877-616636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

易门县公安局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