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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学生自愿、择优录取、专项培养”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面向易门县各乡镇(街道)招收2024年9月就读七年级的易门户籍在校学生。2024年招生总人数20人,招生项目以篮球项目为主,兼顾其它体育项目,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1.现在读六年级学生,2024年9月要读七年级的易门户籍学生(其中:龙泉街道中心街、兴文街、西环路三个社区户籍学生不必报名,待2024年9月到龙泉中学报到入学后,如确实有体育专长的学生,由学校组织测试合格后参加训练队即可)。

2.在易门县城具备住宿条件,父母方便接送的学生。

3.品行良好,文化基础知识扎实,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学生。

4.在体育方面特别是篮球、田径项目有兴趣爱好的学生。

5.2024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突出,能积极参加专业训练遵守训练纪律,积极参加各种相关专业活动的学生。

6.身体健康,有较好身体素质,无心脏病等不能激烈运动的疾病(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相关证明,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血常规、心电图、胸片等)。

7.身高要求:男生160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

四、工作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31日。

2.报名地点:龙泉中学教务处(龙泉街道南华街119号)(注:由家长到场报名,学生可不到场)。

招生咨询电话:周老师13577707815

姜老师15288339902

监督电话:0877-61662073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纸质报名表1份。

2)原就读学校开具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证明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考生页)、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3张(分别粘贴于体检表、报名表)。

4)参加过体育类比赛获奖或荣获国家、省市等级运动员认定的,需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公立县级及以上医院含有心电图的体检证明(体检表原件)。

备注:相关证件、证书及材料原件经学校审核后,收取复印件留底存档。材料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4.体育测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

5.体育测试地点:龙泉中学篮球场。

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在龙泉中学测试,结合项目兴趣择优录取,录取后将学籍转入龙泉中学就读,初三毕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时与学校正常招收录取学生同等享受定向资格。

6.测试方法:严格按照经市、县教育体育局审定的学校测试工作方案,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内容与测试成绩评定标准由学校制定,专业测试总分值统一设置为100分,专业测试评委由学校自行选聘,相关部门参与监督。

6.1篮球专项测试方法(占60%)

(1)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专项技能测试篮球项目考试方法进行测试(注:每个项目原则只测试一次,如出现以下情况可进行第二次测试:测试过程中篮球损坏、意外摔倒、鞋带散影响成绩发挥等情况)。

2)考试采用人工计时方法取成绩。

附:篮球专项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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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身体素质测试占40%(立定跳远、50米跑各占20%)

1)立定跳远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起跳,不得有垫步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的距离;每人跳二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二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跳一次。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附:立定跳远专项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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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跑测试方法

①考试在篮球场50米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完成测试。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人工手计时方法取成绩。

附:50米跑专项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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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测试要求

1)专业测试要当场测试、当场公布成绩,评委及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2)测试全过程原则上需向全体考生公开,接受考生监督,考生在测试现场有序观看其他考生测试。

3)现场测试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可在场外引导、组织考生参加测试,不得进入测试现场,更不得干扰评委评分工作。

4)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它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测试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

8.合格名单认定

学校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专业测试成绩≥70 分的,视为专业测试合格。测试结束当日,学校将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审核,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相关考生测试合格。

9.录取

1)根据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所有项目测试成绩设最低控制线为70分,相同的一并录取,招满核定计划数为止。

2)根据体育测试成绩和招生指标,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育自主招生各项目选拔名单。选拔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3)经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4)凡参加体育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学籍转入龙泉中学就读,初三毕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时与学校正常招录学生一样享受定向资格。

五、专项培养原则

凡通过体育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须签订《易门县龙泉中学体育自主招生学生管理协议》,无故不坚持学习或不参加训练比赛(生病除外),违反校规校纪和拒绝执行有关规定的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其他要求

1.体育测试时需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进行热身活动。

2.体育测试期间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试场地。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易门县龙泉中学。

 

易门县龙泉中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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