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听证报告已审查同意,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报告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5日     

     


《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30在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于2026年6月4日组织召开了《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6年5月20日,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关于举行<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6年5月26日,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关于举行<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及其说明等听证会材料于听证会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2026年6月4日(星期四)9:30,听证会在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238号)举行。

(二)听证会的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朱继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王晓凤  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郭云辉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负责人

孙继平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3.听证监察人

高  静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高玉才  县司法局副局长

4.听证代表

何莉琼  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主任(县人大代表)

田晓荣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县政协委员)

陈艳荣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政协委员)

詹丽媛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杨长虹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建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

杨云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荣琨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  娴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延洲  龙泉街道中心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建昇  龙泉街道兴文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鸿鸣  龙泉街道西环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永生  龙泉街道罗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宴兵  龙泉街道方屯社区党总支书记

紫春梅  龙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学生家长代表)

杨秋云  云南诚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谷加东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党委书记

拨绍兴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

柳  静  学生家长代表

武  斌  学生家长代表

李娅平  学生家长代表

许悦琪  学生家长代表

田加宏  学生家长代表

马  瑞  学生家长代表

5.旁听人员

杨志寿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组负责人

王有良  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宋  平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组负责人

王仁龙  龙泉中学校长

杨培荣  方屯中学校长

6.听证记录人

普雁华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云伟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工作人员

杞天亮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副校长

(三)听证会的议程

1.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场纪律;

2.听证主持人介绍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代表及听证代表的构成和产生办法;

3.听证决策发言人对《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起草情况及其内容作说明;

4.听证代表对《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发表意见和建议;

5.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提问作答复;

6.听证监察人就听证会提出监察意见;

7.主持人做听证总结;

8.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审阅听证记录并签字。

四、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应到决策发言人3人,实到3人;听证代表应到24人,因事请假2人,实到22人,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符合听证会召开要求。会上,22名听证代表均作了现场发言。全体代表一致认为《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科学合理、符合全县实际,同意通过该方案。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县城中心城区划片招生应是方案主要内容,建议将中心街、兴文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儿童纳入龙泉街道第一小学第一批次招生范围。2.方案中龙泉街道第二小学招生、启用时间不够明确。3.因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办学规模限制等原因,建议将浦贝、十街、六街、小街、铜厂、绿汁6个乡镇(街道)撤并及转读学校所在村(居)委会的户口适龄儿童,纳入中屯小学、曾所小学寄宿制招生范围。

(二)相关部门代表:1.因工作和居住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的招生入学问题,需明确解决机制。2.龙泉街道第二小学只有一、四、五年级,建议在学生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增设二、三、六年级。

(三)街道、社区代表:1.建议将兴文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儿童纳入龙泉街道第一小学第二批次招生范围。2.建议龙泉街道第二小学在一年级按划片招生、五年级整体搬迁、四年级按划片分班分流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各年级自愿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开设二年级、三年级、六年级教学班,切实满足就近入学需求,减少二孩家庭接送负担。

(四)家长代表:1.方案中明确龙泉街道第二小学启用时间及招生时间。2.新校区招生须配套设施齐全,全面达标、验收合格、确保安全后方可启动招生。3.搬迁入龙泉街道第二小学前,应组织家长开放日,让家长和孩子提前了解、熟悉新校区环境。4.关于持有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或在划片区域内租住满一年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建议在招生中对相关信息和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五、决策发言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现场均作了相应的解答,情况如下:

(一)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兴文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儿童招生批次划定”“浦贝等六个乡镇(街道)撤并转读村居适龄儿童纳入中屯小学、曾所小学寄宿制招生”的问题。一是部分采纳,将中心街、兴文街、罗所社区1—4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儿童划为龙泉街道第一小学第二批次录取,其中,兴文街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就读龙泉街道第二小学。二是采纳,浦贝、十街、六街、小街、铜厂、绿汁六个乡镇(街道)撤并及转读学校所在村(居)委会的户口适龄儿童,纳入中屯小学、曾所小学寄宿制招生范围。

(二)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明确龙泉街道第二小学启用及招生时间”“是否待配套设施齐全,达到办学条件并确保安全后才招生”“组织家长开放日”“因工作或居住房产变化如何招生?”“营业执照或租住证明如何核实?”等问题。一是龙泉街道第二小学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新生招生工作,具体搬迁时间视配套设施完善情况、办学条件达标及安全评估结果而定,确保达到条件后再搬迁。二是搬迁至新校区前,统一组织家长开放日,便于家长和孩子提前了解新校区环境。三是因工作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动的学生需调整就读学校的,按义务教育转学相关规定据实办理。四是在具体的招生工作中设立现场核实工作组,对营业执照、租住证明等入学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核验。

(三)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龙泉街道第二小学根据自愿报名人数开办二、三、六年级教学班”的建议。经从学校管理、教学秩序、学生成长规律等方面综合研判,该建议不予采纳。

六、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教育体育局经过认真梳理研究,进行了部分采纳。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现场作了相应的解答和说明,各位代表对决策发言人所作的解答和说明无异议。

七、听证监察人宣布听证会监察意见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于2026年6月4日举行的《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听证会,县教育体育局就该《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起草情况及相关内容作了陈述,各位听证代表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

经监察人现场监察,该听证会的听证事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八、听证会结论

各听证代表未对《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该《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实际进行规划,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规合法,同意通过《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下一步县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程序做好出台《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后续工作,依法上报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遵照执行。

 特此报告!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