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门县学前教育划片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易教体发〔20217号)、《易门县2026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易门县第一幼儿园2026年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易门县第一幼儿园2026年招生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291日至2023831日(含831日)期间出生的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小班10个班,350名幼儿。

三、招生顺序和范围

(一)第一批次:招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按招生计划数的70%确定学位。初审通过后若学位充足,则全部招入,若学位不足,则用摇号的方式招入。

(二)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按招生计划数的20%确定学位。初审通过后若学位充足,则全部招入,若学位不足,则用摇号的方式招入。

上述招生顺序按照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顺序依序进行。若第一批次全部录入还有空余学位,则空余学位并入第二批次按上述方式确定。若参加第一批次摇号未进入的不得参与第二批次摇号,可到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报名就读。

(三)第三批次:招收符合条件的教育优抚对象,按招生计划数的10%概定。

1.优抚对象范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的通知》(民教厅〔20221号)等相关规定落实。

2.申请、受理、审核流程:教育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信息申请采集,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协调解决,审定后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发至幼儿园。幼儿园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园。

优抚对象审核部门为: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职责审核;

2)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

3)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四)若以上批次招收后还有剩余学位,将发布补录公告,从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第四批次报名并审核通过,且愿意到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中摇号补足。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6621日(星期日)-622日(星期一)

(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易门县第一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

1.提交材料、信息确认:属于易门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已摸排过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到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信息,并签字确认。

2.现场登记、报名:属于易门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未摸排过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登记报名,并签字确认。

五、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所交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一)所有报名对象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户口簿(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幼儿页);

2.幼儿预防接种本(姓名页、接种页);

3.监护人身份证(父亲、母亲)。

(二)未摸排过的现场报名不同类别对象除提供上述(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父亲或者母亲所在单位在职在编工作证明。(在职在编工作证明可到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门卫室领取填写盖章)

2.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家长需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承诺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承诺书可在报名时到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门卫室领取填写)幼儿园将到对应社区核实所填个人承诺书信息真实性,根据核实情况确定是否录取。

(温馨提示:属于易门县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已摸排过的适龄幼儿,不需要再提供上述(二)中所需的在职在编工作证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承诺书。)

六、公示及录取时间

(一)2026624- 626日,公示易门县第一幼儿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名单和教育优抚对象审核通过名单。

(二)2026627日,发布补录公告。

(三)2026630日,补录现场登记和报名。

(四)202672日,易门县第一幼儿园根据学位及报名登记情况组织摇号,并公示摇号结果。

(五)202673-10日,公示易门县第一幼儿园2026年录取幼儿名单(含补录摇号名单)。

(六)20267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监护人到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七、注意事项

(一)确保报名所需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招生对象的入园资格。

(二)各监护人要特别注意提交材料、现场登记报名及录取等时间节点,在上述时段内完成现场登记、提交材料、现场确认、领取入园通知书。由于超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幼儿园将不再受理。

招生联系电话:0877—4961058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

2026618

 

 

来源:易门县第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