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门县学前教育划片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易教体发〔2021〕7号)、《易门县 2026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2026年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幼儿。
三、招生顺序及范围
(一)第一批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参加县第一幼儿园摇号未获得学位的本条所述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教育优抚对象
1.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的通知》(民教厅〔2022〕1号)等相关规定落实。
2.申请、受理、审核流程。教育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信息申请采集,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协调解决,审定后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发至幼儿园。幼儿园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园。优抚对象审核的部门为: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职责审核;
(2)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
(3)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三)第三批次:户籍在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按招生计划数扣减“①和②”后剩余计划数的65%确定学位。初审通过后若学位充足时则全部招入,若学位不足,用摇号方式招入。
(四)第四批次: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适龄幼儿;户籍在中屯社区、方屯社区的适龄幼儿;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外,但在该区域内有住房的居民适龄子女。按招生计划数扣减“①和②”后剩余计划数的35%确定学位。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摇号协议,初审通过后,用摇号方式招入。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若第三批次全部录入还有空余学位,则空余学位并入第四批次摇号。
摇号根据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发布的补录公告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属于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第三、第四批次”招生对象的适龄子女,请监护人到现场提交材料、核实信息、签字确认并签订摇号协议。
五、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所交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一)所有招生对象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户口簿(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幼儿页);
2.幼儿预防接种本(姓名页、接种页);
3.监护人身份证(父亲、母亲)。
(二)不同类别招生对象除提供上述“(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父亲或者母亲所在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1”);
2.户籍在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需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外,但在该区域内有住房的需提交本人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六、公示及录取时间
(一)2026年6月24日—6月26日,公示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名单。
(二)2026年7月3日—7月10日,公示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学位摇号录取情况,公示最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三)2026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监护人到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确保报名所需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招生对象的入园资格。
(二)符合条件的幼儿是双胞胎的如需通过摇号取得学位的,只需1人参与摇号,若摇中则获得2个学位。
(三)各监护人要特别注意提交材料、现场报名、录取公示、领取入园通知书等时间节点。由于超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负,幼儿园将不再受理。
招生联系电话:0877-6166356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6年6月18日
来源: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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