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易门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2日至8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的整改情况。
关于“现有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整合资源,把好节点,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文化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到易旅游消费,同时利用易门发布、易门文旅、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易门文旅特色资源,提升“滇中水城、菌乡易门”知名度。2022年共有50余篇稿件被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平台采用。(已整改)
关于“旅游事业发展缓慢,旅游作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桥梁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策划包装滇铜工业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纳入市级招商,推进县城高品质酒店项目选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通过引客入易提高宾馆酒店入住率,增强旅游业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带动力。(已整改)
2.关于“担当意识不够强,文旅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关于“协调沟通不够,企业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积极帮助企业协助办理贴息补助和专项债申请工作,助企纾困。(正在整改)
关于“对音乐作品创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完成红色花灯剧《兰之英》主题曲《兰花颂》合唱普改编,创作的《走易门》《菌乡民歌》两首歌曲正在进行作曲和音乐制作,原创歌曲《易门》推送参加了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云南省城市歌曲征集活动。(已整改)
关于“文物验收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已督促施工方完善了验收材料,并向市文博科、市文物管理所作了汇报,目前玉溪的文物专家正在外县作实地勘察,待相关工作结束后来易门验收市级文保静乐庵西厢房修缮工程。(正在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关于“工作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对2019年至2021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行复盘反思和自查,并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开展了《知责担当 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培训。(已整改)
关于“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流于形式,以工作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代替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我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半年由班子成员召集分管部门和监管行业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点,做到防患于未然。(已整改)
关于“阵地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抓好问题整改,严格信息审核,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制定印发《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开展信息安全和公文写作培训,关停更新不及时的网站。(已整改)
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不严。”的整改情况:建立舆情信息报送和考核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明确15名网评责任人,细化责任内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网评指令。(已整改)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督促、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工作应付了事、材料照搬照抄等问题发生。(已整改)
关于“派单制落实工作不认真。”的整改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反馈和提醒,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材料,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已整改)
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四种形态”和谈心谈话制度,对1、2季度的廉政谈话进行反思,落实好3、4季度分级谈话制度,同时利用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已整改)
2.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撰写心得体会敷衍了事。”的整改情况:对涉及人员进行电话反馈和谈话提醒,并两次在职工大会上进行材料撰写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材料撰写水平。(已整改)
关于“教育引导干部不到位,对不当言论未加制止、纠正。”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同涉及人员进行教育谈话并作出深刻检查,相关情况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已整改)
关于“干部管理不严,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开展干部职工违规经商或获取收益情况排查,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停止工作外的获利业务,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制定印发了《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效能建设“红黑榜”公示制度》。(已整改)
关于“监察建议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涉及人员岗位调整及安置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严格按照监察建议进行调岗、安置,并将会议研究结果向涉及人员进行了通报。(已整改)
3.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附住宿费发票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保障纪律,对报销要件不全的报销事项已通知相关人员清退,并对2019年以来的报销事项进行复查,强化监管。(已整改)
关于“未足额缴纳伙食费6元。”的整改情况:按照《易门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未足额交纳的伙食费进行了补缴,并在干部职工会上重新学习了《易门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已整改)
关于“违规转移资金至外单位核算。”的整改情况:严格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使用流程,杜绝转移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对票据、名册等材料进行了核实,按要求补全相关材料,并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整改)
关于“‘三公’经费核算不规范,存在应列未列、错列‘三公’经费核算的情况。”的整改情况:对列支不规范的“三公”经费事项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对2022年支出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合法合规列支。(已整改)
关于“报销要件不齐。”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易门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严把财务审核关,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对2022年形成的单据进行复查。(已整改)
三、以基层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成效不明显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支部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规范上墙、凸显文化特色。(已整改)
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涉及人员进行电话反馈和提醒谈话。(已整改)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教育期间的材料上报、收集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合法,按时限要求推进。(已整改)
2.关于“事业人员考核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对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全面客观准确评价事业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已整改)
3.关于“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关于“反馈‘专项资金监督乏力,表现为专项资金被挤占截留’的问题,目前县财政局仍未拨付工程款173万元。”的整改情况: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并与县财政局对接争取。(正在整改)
关于“反馈‘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上营村花大门已成危房、濒临倒塌’的问题,目前产权人意见难以统一,财政紧张,只有2022年初由产权人进行了加固,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产权人对花大门本体建筑进行加固并清理影响其安全的其他已倒塌建筑,完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两线”划定,积极与市局对接争取修缮经费。(正在整改)
四、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关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将党风廉政区和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机关政治本色。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实理想信念教育,认真执行党规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推动党员管理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言行,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融洽干群关系,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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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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