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 请 人:王 坤
户籍所在地: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洪李村48号附1号
拟经营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新建街16号(百货大楼)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幼儿园、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公示时限: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0877- 4862787
受理部门: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易兴路454号(516室)
邮 编:651100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12日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
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