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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建议征集、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易门县防震减灾局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公告。
易门县防震减灾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