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8号)和《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易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现将 易门 县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0至6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2025年 易门 县实施0—6岁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康复救助  21人。其中: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学校 1 人,玉溪市儿童医院  4人,易门县人民医院 16人。

(二)残疾人辅具精准适配:

2025年县残联免费配发成人轮椅、坐便器、助行器、腋拐杖、单角拐杖,多角拐杖、盲杖等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 73 113件。免费配发电动轮椅88件。

2025年0至6岁残疾儿童自行购买矫形器、人工耳目蜗  3 人补助64359.93 万元(其中:李林沣购买矫形器补助4800元;周渝简购买矫形器补助2550元;普胤恒购买人工耳蜗补助57009.93元)。

2025年用省级辅具适配资金7万元购买残疾人辅具93件(其中:儿童轮椅1件,高靠背带坐便轮椅6件,高靠背轮椅大轮2件,成人功能轮椅84件。)

(三)重精康复康复救助:

1)重精“免费服药”康复救助8147808人次(其中:易门县人民医院3572132人次;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精神康复病区:4575676人次

2)重精“住院补助”康复救助97人。持证精神障碍患者到定点医院救治的,每个自然年度由县残联最高补助3000元/人,实行县残联与医院包干结算。

(三)省级“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

任务数150人,1500/人,项目资金22.5万元。县残联安排在龙泉街道、浦贝乡、十街乡(70人,40人,40人)组织实施。

(五)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情况

2025年中央级、省级和市级下达项目资金108万元(其中:中央精准康复资金18.4万元,中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 17万元;省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 8万元;省级精准康复资金7万,省级“阳光家园计划”项目22.5万;省级辅具适配7万;市级残疾儿童康复经费14万,市级精神残疾人免费医疗救助14.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