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中共易门县龙泉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共易门县龙泉街道工作委员会
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泉街道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社区居委会,街道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创新管理手段,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控制和整治违法建设行为,按照《易门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建设发展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突出重点、拆改结合、以拆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属地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城乡发展面貌,努力把我街道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成立龙泉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
指 挥 长:李富良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指 挥 长:吴剑坤 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晓平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党政办、各社区主要领导,易门县国土资源局龙泉分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农技站、水管站负责人(指挥部领导如有变动,由相应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杨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等工作,并负责牵头对全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的统计汇总、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
(一)工作目标
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图斑对比、常态巡查等多种手段,分时、分区、分类、分期对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制度,全面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2018-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到2020年,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018年。在份违法建筑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各社区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全面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底数,不留疏漏。掌握违法违规建筑名称、类型、建设时间、位置、面积、违建业主、原因等情况,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前,向街道指挥部报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表格,同步开展整治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由指挥部牵头,组织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采取卫星图片对比等技术手段,结合各社区上报的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表格,尽快绘制完成我街道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 全面梳理表格化系统, 准确界定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同时,全面完成2017年12月31日军令状涉及的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重点对各社区、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等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基本完成重点整治区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
——2019年。基本完成全街道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持续开展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65%以上。
——2020年。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明确治理对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对象: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未批先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以及旧住宅区涉及的违法违规建筑。
(二)全面清查违法违规建筑。各社区要在前期违法建设普查的基础上,对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清查统计,查缺补漏,摸清辖区内违法违规建筑情况,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落实“零申报”制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准确把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案件的受理条件,区别违法违规建筑的不同情况,采取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妥善处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完善治理程序。各社区、各部门作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前,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出具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要载明违法违规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并依法送达当事人。违法违规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申请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组织拆除。针对新增违法建筑建设速度快,如不及时制止拆除,将导致今后的查处成本越来越高、查处难度越来越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即发现即制止、责令恢复原状。
(五)建立违法违规建筑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社区土地管理员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五、责任分工
为确保全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明确各社区、各部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职责,现分工如下:
(一)街道党政办:主要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牵头对全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的协调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作为辖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直接责任单位,社区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如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日常巡查、发现、制止、清理、报告、拆除等工作,并保障查控违法违规建筑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需要。对辖区内在建的违法违规建筑,自发现或者接到交办、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报告街道指挥部,协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确保有效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拆出一起,确保“零增长”的目标。
(三)易门县国土资源局龙泉分局:负责对违法用地及其附着建(构)筑物进行查处。负责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农村“无房户”土地利用的审批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理顺一批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对符合报建条件的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逐步给予理顺,给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农村“三类房”和无房户的建房审批流程,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对建设单位存在侵占地下空间建设行为的,暂停受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等事项;负责落实城乡建房规划许可制度、符合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构)筑物审批制度。负责对规划区内不规范的审批行为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规划,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五)林业站:负责指导各社区对具备条件的拆除地块进行绿化、美化。负责配合龙泉国土分局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违法建设行为。
(六)水管站:负责河道300米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的通报、治理工作。负责配合龙泉国土分局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七)龙泉司法所:负责受理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中的各信访事项,案件查处中的人民调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街道纪工委:负责按照《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人员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况进行严厉问责,涉嫌失职、渎职的案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财政所:负责资金统筹协调安排。
(十)街道综合应急队:负责对各社区的日常巡查管控。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包保责任制,由指挥部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对全街道实行分片包保,督导检查;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剑坤督战蔡营社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督战水桥社区,各社区工作组长包保督导责任辖区,负责各辖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包保的具体事务,及时掌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包保督导组责任辖区如下:
(二)建立违法建设管控机制
坚持“依法处置、应拆尽拆”的工作原则,建立街道、社区、村组三级违法违规建筑管控机制,各社区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实现“拆一片、清一片、绿一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社区干部要带头承诺不进行违法建设,现有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按上级组织要求进行整治拆除。
(三)建立违法违规建筑分类处置工作机制
违法违规建筑分类处置,既尊重历史,又符合客观实际,既有利于遏制当前违法行为,又有利于今后的长效管理。对符合规划用地范围内已建成的,因政策限制不能完善行政审批的,由国土、环建等部门责令整改后,暂缓拆除;对符合宅基地建房、危房改造条件已建成的农村住房,由社区完善申请,报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建立长效考核综合评价机制
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原则。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的方式对各辖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违法违规建筑新增量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通报各社区整治拆除工作进度,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评。每半年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情况通报街道纪工委。每年底,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法违规建筑新增量管控不力,或者在整治拆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不到位,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全街道违法违规建筑问题严重,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政治工程,各社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迅速、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控违、防违、治违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迅速组织辖区开展违法违规建筑自检自查工作,对在建、新建的违法违规建筑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对已建成的,要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倒排时限,分步拆除。街道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协调,层层落实责任,摸清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制定整治拆除计划,按时限要求完成拆除工作。
(三)明确任务,有序推进。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建盖违法违规建筑的行为进一步查缺补漏,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况进行通报,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对逾期不整改的,移交街道纪工委处理。
(四)依法处置,应拆尽拆。各社区、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治理要严格执法程序,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增违法违规建筑,一律坚决拆除。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的关系。对新建、在建违法违规建筑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
(五)统筹联动,签订责任书。按照街道统筹,属地管理,辖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社区、各部门的具体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六)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违法案例的宣传报道,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违规建筑及其当事人进行公开曝光。围绕2018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建筑,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理解并支持治理工作,自觉遏制违建行为,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七)严格监督,强化问责。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对突破“零增长”红线的社区,实行责任倒查,出现一宗、查处一宗、追究一宗,并严肃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在整治“两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参与违建的行为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街道纪工委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违法建设反弹的社区和部门,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整治工作任务、新增违法违规建筑突出的社区和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
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