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经易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期内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实行奖励。

一、举报奖励时间

202431日至2024615日,对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草原火案的人员进行奖励。

二、举报范围

在全县辖区内除城镇、村庄外的野外区域发生的以下行为:

(一)烧灰积肥,烧地(田)、烧农作物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

(二)上坟烧纸、烧香;

(三)烧蜂、烧山狩猎;

(四)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五)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六)焚烧垃圾;

(七)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八)各项建设工程野外违规用火;

(九)不采取防火措施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

(十)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用火和肇事行为;

(十一)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一)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经查实的,每次给予人民币200元的奖励;

(二)发生森林火情后,发现人、报告人或举报人能够提供直接线索(违法行为人及违法事实等)经查实的,每次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

(三)发生森林火灾后,发现人、报告人或举报人能够提供直接线索(违法行为人及违法事实等)经查实的,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四、奖励方式和举报渠道

(一)奖励方式:经举报单位或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后,由举报受理单位或公安机关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报人。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县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报警电话:121190877—110

(每天24小时接听)

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站值班室:0877—4961213

媒体监督举报电话:0877—4862697

龙泉街道举报电话:0877—4961308

六街街道举报电话:0877—4951119

浦贝乡举报电话:0877—4751869

十街乡举报电话:0877—4791509

铜厂乡举报电话:0877—4901229

绿汁镇举报电话:0877—4981520

小街乡举报电话:0877—4611366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和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肇事人,处罚单位和受案机关承诺对相关举报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易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