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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龙泉街道辖区内组织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整治,特此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动火作业后未进行有效清理。
6.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7.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8.生产、经营、仓储场所违规住人。
9.生产、经营、仓储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物理分割。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6.锁闭安全出口。
7.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未进行有效分割。
8.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使用。
三、整治要求
3月底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三类场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将深入发动场所自查、开展行业排查、实施监督检查,分行业、分岗位开展安全培训,通过曝光挂牌、约谈警示、督导检查等集中攻坚整治突出隐患问题,齐抓共管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特此通告。
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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