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易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龙泉街道中心小学下辖各校区2024年一年级招生入学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龙泉小学博源校区计划招生405名,共9个班,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应招尽招,最终根据招生数确定班级数;中屯校区计划招生160名,共4个班;方屯校区计划招生120名,共3个班;梅营校区计划招生72名,共2个班;曾所校区计划招生74名,共2个班;其他校区应招尽招。

二、各校区招生范围和顺序

(一)龙泉小学博源校区一年级招生范围和顺序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中心街社区、兴文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的适龄儿童;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

2.第二批次招收:易门县城东至菌乡大道以西、南至水城大道内,西至济川路——182乡道——西环路——履和路——东环路——迎春路以南——菌乡大道内划定区域内居住,并能提供监护人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3.第三批次招收:符合条件的教育优抚对象。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抚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抚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的通知》(民教厅〔20221号)等相关规定,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2)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投资人的直系适龄子女、孙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按照《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教体函〔202272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先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204室。

本条优抚对象相关资料审核的部门具体为: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适龄子女由县工信局审核;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投资人的直系适龄子女、孙子女由县投资促进局审核;县委、县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第三批次优抚对象由监护人或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持资料于2024627日前到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628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协调解决,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审核结果由学校在现场审核材料前通知优抚对象,按相关要求办理。

4.第四批次招收:能提供上述第二批次划定区域内居住证明和经营有半年以上营业执照的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5.第五批次招收:能提供上述第二批次划定区域内居住并能提供1年以上居住证明的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适龄儿童用抽签方式进行招入补足。如果招满后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按签订的抽签协议书抽签就学。若意向学校学位充足时则全部招入,若意向学校学位不足,则采用抽签的方式招入。

(二)中屯校区一年级招生顺序和范围(可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中屯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适龄儿童和罗所社区14组以外的适龄儿童及绿汁镇棚苴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招收:西环路以西、以北——履和路以北——东环路以北——迎春路西北、以北至大椿树工业园区范围内居住,并能提供监护人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3.第三批次招收:西环路以西、以北——履和路以北——东环路以北——迎春路西北、以北至大椿树工业园区范围内居住,有居住证明和经营有半年以上营业执照的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4.第四批次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适龄儿童用抽签方式进行补足。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到曾所小学就读。

(三)方屯校区一年级招生范围和顺序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方屯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招收:菌乡大道以东、以北范围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以及东盛花都、阳光小区居住并能提供监护人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东盛花都和阳光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龙泉小学博源校区第二批次报名,也可以就近选择到方屯小学报名),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3.第三批次招收:菌乡大道以东、以北范围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以及东盛花都、阳光小区居住,有居住证明和经营有半年以上营业执照的人员的适龄儿童(东盛花都和阳光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龙泉小学博源校区第四批次、第五批次报名,也可以就近选择到方屯小学报名),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4.第四批次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适龄儿童用抽签方式进行招入补足。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到曾所小学就读。

(四)梅营校区一年级招生范围和顺序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梅营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招收:在梅营社区居住和经营有半年以上营业执照的人员的适龄子女;

3.第三批次招收:六街、浦贝、十街、铜厂、绿汁、小街6个乡镇(街道)的进城非寄宿制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适龄儿童用抽签方式进行招入补足。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到曾所小学就读。

(五)曾所校区一年级招生顺序和范围(可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曾所社区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招收:在曾所社区内居住和经营有半年以上营业执照的人员的适龄子女;

3.第三批次招收:六街、浦贝、十街、铜厂、绿汁、小街6个乡镇(街道)的进城寄宿制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六)江口校区、韩所校区、蔡营校区、水桥校区招生范围:招收本校所在社区的适龄儿童和划片需招收的适龄儿童。工业园区的适龄儿童在厂区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三、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即2018831日以前出生,含831日),各校区严禁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年满6周岁因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需延缓入学的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2024712日前按向所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缓学申请表》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所属学校审批县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流程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各校区招收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已注册过学籍的学生。

四、报名、招生程序及时间

1.2024625日上午9:00,各校区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易门县2024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本校招生简章;

2.2024713日至715日现场审核材料、登记信息。监护人按各校区校门口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要求到对应学校按招收批次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学校组织逐一审核、登记信息。

各校区各批次需提交材料如下:

龙泉小学博源校区:

第一批次:户口簿单位工作证明(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员);

第二批次:户口簿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优抚对象材料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协调解决,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第四批次:户口簿半年以上营业执照 ③居住证明(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第五批次:户口簿居住证明(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中屯校区:

第一批次:户口簿;

第二批次:户口簿监护人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户口簿 ②监护人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半年以上营业执照。

方屯校区:

第一批次:户口簿;

第二批次:户口簿监护人住所产权证或相关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户口簿监护人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半年以上营业执照。

梅营校区:

第一批次:户口簿;

第二批次:户口簿监护人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半年以上营业执照;

第三批次:户口簿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曾所校区:

第一批次:户口簿;

第二批次:户口簿监护人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半年以上营业执照;

第三批次:户口簿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其他校区:户口簿或租赁房屋协议、产权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3.2024716日各校区公示各批次审核通过名单及剩余学位;

4.2024717日相关校区根据剩余学位分批次组织抽签,抽签方式:(1)监护人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学校,准备抽取学位。(2)学校组织各批次适龄儿童监护人按学校门口领取编号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各监护人按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学位。(3)抽到学位的提交相关材料及监护人签字确认;未抽到学位的按签订的学位抽签协议书就学,监护人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确认签名;

5.2024718日,相关校区在学校门口公示学位抽签结果;

6.2023719日,各校区在学校门口公示招录名单;

7.2024720日,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及要求到各校区领取入学通知书;

8.2024828日至91日各校区规范操作,进行阳光分班。

招生咨询电话及接待地址

1.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咨询接待地址: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新建街226号) 咨询电话:0877—4961730

2.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77—4961730

3.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服务地点: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4  联系电话:0877—4965783

4.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877—4961436

温馨提示:请家长放心,学校承诺每个孩子都保证有学上。

 

附件:在职在编工作证明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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