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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易门县学前教育划片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易教体发〔2021〕7号)、《易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及活动的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160名幼儿。
招生顺序及范围
(一)第一批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参加县第一幼儿园摇号未获得学位的本条所述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教育优抚对象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抚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教体联〔2021〕11号)、《关于做好玉溪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抚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的通知》(民教厅〔2022〕1号)等相关规定,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2.对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投资人的直系适龄子女、孙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按照《“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教体函〔2022〕72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先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204室。
本条优抚对象相关资料审核的部门具体为:“对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适龄子女”由县工信局审核;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投资人的直系适龄子女、孙子女由县投资促进局审核;县委、县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
第二批次优抚对象由监护人或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持资料,于2024年6月27日前到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协调解决,根据申请人就学意愿和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审核结果于2024年7月5日—7日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
(三)第三批次:户籍在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按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批和第二批后剩余计划数的65%确定学位。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摇号协议。初审通过后若学位充足时则全部招入,若学位不足,用摇号方式招入。
(四)第四批次: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适龄幼儿;户籍在中屯社区、方屯社区的适龄幼儿;户籍在中心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外,但在该区域内有居住证明(有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协议、营业执照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的居民适龄子女。按招生计划数扣减第一批和第二批后剩余计划数的35%确定学位。提交材料时签订学位摇号协议,初审通过后,用摇号方式招入。
上述招生按批次依序进行。若第三批次全部录入还有空余学位,则空余学位并入第四批次摇号。
摇号根据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发布的补录公告执行。
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属于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第三、第四批次”招生对象的适龄子女,请监护人到现场提交材料、核实信息、签字确认并签订摇号协议。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所交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一)所有招生对象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户口册(户主、父亲、母亲、幼儿页);
2.幼儿预防接种本(姓名页、接种页);
3.监护人身份证(父亲、母亲)。
(二)不同类别招生对象除提供上述“(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及省、市驻易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父亲或者母亲所在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1”);
2.户籍在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适龄幼儿,需提供由居民小组组长签字,社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2”);
3.不属于上述“1”“2”类的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协议、营业执照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4)。
公示及录取时间
(一)2024年7月5日—7月7日,公示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名单。
(二)2024年7月17日,公示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学位摇号录取情况,公示最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三)2024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监护人到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确保报名所需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并取消招生对象的入园资格。
(二)符合条件的幼儿是双胞胎的如需通过摇号取得学位的,只需1人参与摇号,若摇中则获得2个学位。
(三)各监护人要特别注意提交材料、现场报名、录取公示、领取入园通知书等时间节点。由于超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负,幼儿园将不再受理。
(四)请各监护人确定好就读幼儿园意愿,幼儿信息经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确认并录取,将不得进行入园学位对调。
招生联系电话:0877—6166356
附件:1.在职在编工作证明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3.购房合同真实性承诺书
4.租房协议真实性承诺书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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