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门县龙泉街道中屯社区平滩子大果园招租公告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屯社区居委会现将易门县龙泉街道平滩子大果园,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物

坐落于易门县中屯社区平滩子新村旁,总面积71.3亩,其中乔木林(桉树林)40.8亩、旱地15.2亩、果园10.3亩、设施农用地(现有房屋)为2.8亩、道路1.1亩、沟渠1亩。

二、报名时间

202488日起至202481818时止。

三、报名地点

易门县龙泉街道法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马俊15187752581李永林13388898650报名须知

四、报名须知

报名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报名材料费200元。

五、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公开竞价时间:2024819日上午9:30

公开竞价地点:易门县龙泉街道法律服务所会议室。

六、标的物现场观看时间

2024819日上午9时报名人员统一到易门县龙泉法律服务所由专人带领现场介绍并观看租赁物。

七、竞租说明

1.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一年一付,当年租金于竞价成功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期间如出租方需集体开发利用该土地,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移交,不视承租方为违约,不作任何赔偿,租金按剩余期限多退少补。

2.本次公开竞价的租金底价为每年800/亩,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交租赁押金伍仟元(¥5000.00元),押金用于保障租赁期限届满按时移交租赁物,承租方所交押金于出租方检查验收合格移交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承租人。

3.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

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因租赁所发生的租赁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服从地方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管理,盈亏自负。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维护工作,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7.所租赁果园按现状出租,不得擅自违法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搞养殖,承租人在竞价前了解清楚现状的水电设施,承租人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添置设施设备,因投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方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若乙方擅自搭建建筑物,视乙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另行出租,由承租方承担租金、建设等投资损失。

9.租赁期间,若承租人需在租赁场地做投资建设,应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经出租方批准同意方可投资建设,因投资建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于承租人承担,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终止后,承租人所投资形成的添附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10.本次租赁承租方应根据租赁期限理性合理投资,租赁期限届满,出租方将收回租赁物,以公开方式进行第二轮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竞价须知

竞价前须交竞价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竞价成功者,竞价保证金转为租金,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7日内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竞价未成功者,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当日内退还。竞价成功者反悔或不按期限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九、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易门县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屯社区居委会。


                                  易门县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屯社区居委会

                                                                              2024815

 

附:易门县龙泉街道平滩子大果园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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