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易不动产告字(2021)第6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十七条及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5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

利人

拟登记权利人

第一顺位

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原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1

周凤书

马翠珍

马翠珍、

周娜

周兵

 

周娜

周兵

房改发证字第970499号

国用(2004)170号。

易门县龙泉镇象山路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菌乡大道财盛广场二楼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77-4861062

公告单位:易门县自然资源

202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