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自然资公示〔202426号)

公示时间20241212

编号:易自然资公示2024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易自然资罚字第202426

案件名称:云南丛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被处罚人(单位):云南丛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云南丛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六街街道二街社区大陆庄21组集体土地耕地749平方米(其中旱地691平方米,水田58平方米)建污水处理站及产品展示中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属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749平方米;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4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749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6元处以罚款人民币4494(大写:肆仟肆佰玖拾肆元整)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玉溪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一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责令退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地的行为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26